註冊稅務師協會執業會員證沒有等級之分,註冊稅務師協會會員證只有《執業會員證》和《非執業會員證》之分。
根據《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會員會籍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依法取得經營許可的稅務師事務所和取得註冊稅務師資格並進行備案的個人均應按《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會員入會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到會員所在地的地方稅協辦理入會登記手續,申請成為中稅協會員,入會申請經中稅協批準後,領取中稅協制發的《會員證》。
擴展資料:
根據《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會員會籍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因執業需要,非執業會員申請轉為執業會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壹)無欠交會費;
(二)沒有無故不完成後續教育學習任務的情況。
申請人應先到省級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辦理執業備案,於辦理執業備案後壹周內到所在地方稅協辦理手續,填寫表壹,將申請表與本人的《非執業會員證》、《註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證書》壹並提交稅協審核。
地方稅協應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以上條件,是否真實、完整填寫申請表。經審核同意申請人轉為執業會員,審核人應在申請表“地方稅協意見“欄簽署意見,將申請表存檔,並發放《執業會員證》。執業會員證編號按《會員證編號辦法》編列。
申請人領取《執業會員證》時,必須交回《非執業會員證》。由審核人在《非執業會員證》“備註“頁註明情況後封存。若本人以後再申請轉為非執業會員,地方稅協應發還原《非執業會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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