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刻制公章,公章是代表公司的主要標誌。刻制公章時,應先到公安機關備案,否則刻制公章的部門是會拒絕刻制的。只有辦理刻制公章備案後,公司的公章才能被刻制出來,才可以使用。2、辦理銀行基本戶公司依法註冊完成後,需要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專為公司開立銀行基本賬戶,基本賬戶是企業的主要存款賬戶,給員工發工資、發獎金等現金的支取都只能通過該賬戶辦理記賬報稅,3申請稅控及發票完成公司註冊後,需要辦理稅務報到,報到時須提供壹名會計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公司成立後壹個月起,需要會計每月記賬並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企業準備好資料到專管所報到後,稅務局將核定企業繳納稅金的種類、稅率、申報稅金的時間,及企業的稅務專管員。企業日後將根據稅務部門核定的稅金進行申報與繳納。4繳納社保,公司註冊完成後,需要在30天內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開設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及CA證書,並和社保、銀行簽訂三方協議之後,社保的相關費用會在繳納社保時自動從銀行基本戶裏扣除。5、企業年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