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從國稅所拿表格,按國稅所要求填寫,簽字蓋章,上交註銷發票,並收回國稅登記證,給國稅所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2.采取兩次通知,註銷銀行賬戶;
3.拿著通知去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收回營業執照。社保卡註銷流程比較簡單。參保人可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註銷手續。除了自己辦理,也可以委托他人註銷社保卡。代辦人需要同時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原件,流程是壹樣的。需要註意的是,社保卡賬戶由社保賬戶和金融賬戶組成,所以除了註銷社保賬戶外,還應註銷社保金融賬戶。因此,需要到參保機構開具社保卡註銷證明,然後攜帶所需資料到就近的社保卡發卡銀行網點註銷社保卡金融賬戶。詳情可致電12333提前咨詢。公司在向登記機關辦理註銷手續前,必須依法進行清算,包括終止生產、經營、銷售活動,處理公司事務,了結民事訴訟,清理債權債務,分配剩余財產。
公司的清算,不論其性質如何,均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成立清算組。
2.進行清算。
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關閉公司未了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並提交清算方案,報股東大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清算費用、應付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付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余財產、結束清算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