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記者從陜西省醫療保障局獲悉,我省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具體繳費時間將由各統籌區醫保和稅務部門向社會公布。在集中繳費期繳費,參保人醫保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2年城鄉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10元,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 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 達到每人每年610元 日前,陜西省醫療保障局轉發了國家醫保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2022年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610元,同步提高個人繳費標準30元,達到每人每年350元。陜西省醫療保障局要求各統籌區要認真組織並按要求落實到位。 哪些人可以參加居民醫保? 記者了解到,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或按規定享有其他醫療保障制度人員以外的全體城鄉居民,具體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就業居民、在校學生、在統籌區取得居住證(12周歲以下少年兒童,其監護人具有統籌區戶籍或居住證可視同取得居住證)的常住人口、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就讀的港澳臺大學生。 2022年居民醫保財政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10元。財政補助繼續按照陜西省財政廳《關於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政策實施後有關財力劃轉問題的通知》規定比例由各級財政分擔。根據相關通知並綜合考慮經濟發展實際,確定陜西省2022年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 軍人退出現役當年、軍人退出現役當年隨軍未就業配偶參加居民醫保,參保年度應屆外省畢業回陜大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參保年度職工醫保斷保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失聯人員、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的享受參保資助的各類人員、相關部門新認定的下壹年度可享受參保資助的人員等,均按照陜西省2022年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標準繳納醫療保險費。 可享受多重身份參保資助的 參保人員 只能按壹種身份享受 全省居民醫保參保繳費對部分人員參保個人繳費實行分類資助,參保資助資金由財政資金和醫療救助基金解決。可享受多重身份參保資助的參保人員,只能按壹種身份享受對應的參保資助政策,不能重復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壹) 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給予全額資助。低保對象、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給予定額資助,市縣財政資助標準由各市自行確定,享受資助後個人承擔部分由參保人員自行繳納。 (二) 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參保資助政策,按照低保對象資助標準給予定額資助。 (三) 財政對農村原計劃生育家庭(戶)參保個人繳費繼續按原政策進行補助。 特困人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對象、納入監測範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各類享受參保資助人員,由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分別核實核準,認定時間以繳費當年8月31日前各相關部門認定結果為準。每年9月1日後相關部門動態新增人員,作為下壹年認定依據享受參保資助政策。 超過集中繳費期 未參保繳費的 不得享受參保年度 居民醫保待遇 全省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各統籌區啟動時間由統籌區醫保部門同稅務部門商定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或縮短集中繳費時間,由省稅務部門同醫保等部門商定後向社會公告,全省統壹執行。壹般參保人員須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居民醫保醫療保險費,繳費後居民醫保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超過集中繳費期未參保繳費的,不得享受參保年度的居民醫保待遇。 參加職工醫保期間發生中斷參保後需參加當年居民醫保的人員,應中止原參保關系後及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按照全省統壹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完成繳費後,待遇享受期從參加居民醫保繳費後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變更日。 2023年1月1日起,新生兒出生90天內由監護人在新生兒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新生兒出生當年未在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當年內可按照全省統壹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參保繳費,繳費完成後,待遇享受期為出生當年繳費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新生兒出生日期距離當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如享受出生當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後90天內繳納出生當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出生之日至當年12月31日;如享受出生次年醫保待遇,須在出生後90天內繳納出生次年醫療保險費,待遇享受期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未在90天內繳納相應年度醫療保險費,不能享受對應年度的醫保待遇。 新生兒出生後死亡的,且監護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內為其參保繳費的,出生後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政策規定予以報銷。 當年已入學大學生及新入學大學生以學籍為依據,以學校(校區)為單位,統壹參加學校所在地年度居民醫保,自學生繳費完成之日起享受醫保待遇。若為享受政府資助參保的人員,可以選擇在學籍地或身份認定地參保,並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參保年度內應屆畢業的參保大學生,在陜西省的醫保待遇享受期延續到當年度12月31日。畢業後參加職工醫保或遷出陜西省遷入外省的,按相關規定辦理。 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繳費、待遇享受期開始後需參保且政策允許參保的特殊人員,按全省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完成參保繳費後,待遇享受期從居民醫保繳費後的次月算起。個人繳費享受分類資助的參保人員,應在集中繳費期參保,未在集中繳費期參保的人員,不享受個人繳費分類資助政策,可按全省規定的個人繳費標準繳費後,享受原身份認定的醫保待遇,待遇享受期從居民醫保繳費後的次月算起。 參保年度內動態身份變更人員,身份變更的次月起享受身份變更後新身份相應醫保待遇。跨月住院期間身份變更人員,當次住院按有利於參保人員待遇享受原則執行。 參保地須至少與戶籍地 或居住證地中壹項相同 參保人員按照擬參保戶籍地或居住地稅務部門公開的繳費渠道主動繳費,認真核對個人身份和參保地等信息,及時足額繳納參保個人繳費。參保個人可通過稅務部門公布的方式查詢繳費情況。參保人選擇的參保地必須至少與戶籍地或居住證地中壹項相同,方可完成參保繳費申報。 稅務部門無信息的新增擬參保人員,或新參保年度需調整參保繳費地的人員,須持本人戶口本等戶籍地有效證明、長期居住地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具有特殊人員身份的須攜帶相關身份證明),前往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醫保經辦部門辦理參保登記後,提醒和指導參保人員根據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醫保經辦部門根據稅務部門反饋的醫保繳費情況,及時為參保人做好個人權益記錄,確保參保人及時享受醫保待遇。 集中繳費期開始後,2022年度政策允許參保繳費的特殊人群,按照上述流程辦理新增參保及繳費。重復參保是指參保人在同壹時間段內有兩條及以上參保繳費狀態正常的參保信息。重復參保人員不能重復享受醫保待遇,按照優先享受職工醫保、大學生身份醫保待遇、常住地醫保待遇的原則,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參保人成功繳費後,進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個人繳費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復繳費、參加職工醫保或在其他統籌區參加居民醫保,可在終止相關居民醫保參保關系的同時,辦理個人退費。參保人員退費申請,由繳費人向原繳費地稅務部門提出由請,經原繳費地醫保部門終審通過後,原繳費地醫保部門完成退費工作。 統籌區連續參保的城鄉居民住院跨年度醫保結算,統壹以參保患者出院時間當年度結算政策辦理。跨年度跨統籌區參保住院患者,按自然年度所屬不同參保統籌區結算政策分別結算。 下發通知的同時,陜西省醫療保障局要求,各統籌區要穩定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水平,確保政策範圍內基金支付比例穩定在70%左右。加強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救助保障,門診和住院救助***用年度救助限額,統籌資金使用,著力減輕救助對象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醫療費用負擔。落地實施三孩生育政策,做好居民醫保生育醫療費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兒參保工作。按規定及時、足額給付生育醫療費用,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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