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策規定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41號),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於同時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個人轉讓非貨幣資產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收入”項目核算和支付。《通知》所稱非貨幣資產,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等貨幣資產以外的資產,包括股權、房地產、技術發明和其他形式的非貨幣資產。
2.計算方法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非貨幣性資產應進行評估並相應入賬,評估後的公允價值為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益。
3.應納稅所得額=非貨幣性資產轉讓收入-資產原值-轉讓時按規定繳納的合理稅費。
4.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以專利入股,需要評估資產。專利權作為知識產權的壹種,可以通過貨幣估價作為出資形式用於企業的設立,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
1.股東* * *簽署公司章程,約定各自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2、由專利權人依法委托經財政部門批準設立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並辦理專利變更登記和公告手續。
3.申請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出具相應的評估報告、有關專家對評估報告的書面意見、評估機構營業執照,辦理專利權轉移手續。
4.登記主管機關作出核準變更登記決定的,應當出具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換發營業執照。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登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