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好信息不正確:信息不正確主要包含扣除本年度不正確、遞交的材料發生缺少或者未完備的狀況;
2、申報方法不正確:現在也有根據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稅本年度自主申報這兩種情況,用戶若想每月發放工資報個稅時就在薪資中享有專項附加扣除得話,申報方法務必挑選根據義務人申報;
3、審批期還沒完成:壹般來說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審核期是3-5個工作日,要是在申報後沒有接到申報不成功的有關信息。則審批期完畢,用戶就可以接到退錢;
4、所選擇的繳納企業不正確:同壹專項附加扣除新項目只有在壹家就職單位進行扣除,壹旦挑選則享受不到到扣除利益。
個稅退稅顯示附加扣除待核實怎麽回事?
個稅退稅是指納稅人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因為享受了壹些稅收優惠政策而多繳納了稅款,可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多繳納的稅款。附加扣除是指在2019年起實施的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計算新政策中新增的壹項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方面的支出。
綜上所述,關於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要交哪些佐證材料,子女教育費用扣除,國內教育的,不需要提供資料,國外上學的,需要提供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資料備查;首套房房貸利息扣除,需要提供貸款合同、還款證明,房租扣除需要提供租房協議,職業技術資格證書,贍養老人費用,父母有壹方滿60周歲,獨生子女扣除2000元,不需要提供資料,非獨生子女均攤扣除的,不需要提供資料,非均攤的,需要提交協議。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第二十六條
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按照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計算辦理扣繳申報,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相關信息。
扣繳義務人發現納稅人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除納稅人另有要求外,扣繳義務人應當於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向納稅人提供已辦理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及金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