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國資本外逃的現狀
資本外逃又稱資本外逃和資本非法轉移,是資金的非正常跨境流動。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出現了嚴重的資本外逃現象。有分析顯示,中國已經成為繼委內瑞拉、墨西哥、阿根廷之後的世界第四大資本外逃國家,資本外逃占GDP的比重僅小於俄羅斯。據《金融時報》報道,中國已成為世界上的資本輸出國。輸出資本的結構只有壹小部分屬於政府批準的對外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其余屬於各種形式的資本外逃。由於資本外逃具有非法性和隱蔽性的特點,其規模難以準確計量。近期的研究成果表明,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資本外逃在6543.8+0000億美元左右呈現整體上升趨勢,分別形成654.38+0992、654.38+0994-654.38+0995、654.38+0997-654.38+0998三個峰值。15期間,中國資本外逃總額為1531000億美元,年均102億美元。
(1)經常賬戶資本外逃
經常賬戶包括商品和服務、收入和經常轉移。商品賬戶是資本外逃的重要渠道。壹方面,當事人少報貿易外匯收入,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保留在境外,或者幹脆隱瞞貿易活動外匯收入;另壹方面,誇大貿易外匯支出,從國家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匯出境外。像這樣的“虛開發票”還有其他形式。值得註意的是,“進出口偽報”中的壹些內容,如因偽造單證導致的進口值不實,會在“錯漏”項中體現,但進口值不實,包括多報進口、少報出口導致的資本外逃,並未在國際收支中體現。
服務包括交通運輸、旅遊、通信、建築、保險、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的專用使用費和特許費、各種商業服務、個人文化娛樂服務和政府服務。單位和個人都可以通過服務項目逃離資本。比如,單位可以從銀行購匯或以各種對外支付的名義從其外匯賬戶中支出,實現資金外逃,個人也可以因私購匯。對於經常出入境的人來說,多次合法或非法攜帶的現金累計金額也較大。
收益項目包括職工薪酬和投資收益,其中投資收益存在較大的資本外逃空間,當事人壹般通過少報對外投資收益、多報支付給對外投資的投資收益來實現資本外逃的目的。定期轉賬也是個人逃離資金的渠道。由於我國相關政策的松動,個人境外匯款限額從2000美元擴大到2萬美元,因此通過這壹渠道出逃的資本會迅速增加。
(2)通過資本和金融項目的資本外逃
資本和金融項目包括資本項目和金融項目,其中金融項目是資本外逃的重要渠道。金融項目包括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其他投資。直接投資的兩個小項目“外商在華直接投資”和“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經常被資本外逃操縱者利用。證券投資項目的資產類別值得關註,資產類別的借貸雙方分別反映我國持有的非居民證券資產的增減情況。這壹項目自1997以來迅速增加,逆差逐年擴大,表明國內資本通過證券投資流出迅速上升(見表2)。其他投資項目記錄除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以外的所有金融交易。它們是近年來資本和金融賬戶變化最大的項目,已成為中國資本外逃的重要渠道之壹。
(3)通過地下銀行系統的資本外逃
地下錢莊作為壹種非正規的資金轉移方式,正在世界範圍內被廣泛使用,特別是在壹些國際違法犯罪活動中。我國江浙地區地下錢莊眾多,有固定的地點、固定的客戶和穩定的資金來源。近年來,我國地下錢莊流出的資金量驚人。據報道,中國每年通過地下錢莊轉移的資金高達2000億元人民幣(約合244億美元),是2001年GDP的2%,相當於全年外貿順差255億美元。地下錢莊因其高度的保密性、無記錄性和匿名性,常被走私者、腐敗者和毒品犯罪分子視為最主要的洗錢方式。
2.中國資本外逃的特征
(1)資本外逃是過渡性的。
資本外逃按其性質可分為真正的資本外逃和過渡性資本外逃。正宗的資本外逃是由於恐懼、懷疑或為了逃避壹國的異常風險或控制,資本從壹國向另壹國單向轉移;過渡性資本外逃是資本從壹國轉移到另壹國,以逃避各種管制,獲取更高的相對收益,而後者作為投資返回資本流出國所導致的資本外逃。
、楊(2001)等人證實了資本外逃與外商在華直接投資之間的正相關關系,表明我國資本外逃主要是由於內資與外資的差別政策待遇造成的,而不是投資環境惡化造成的(註:、楊:資本外逃與外商在華直接投資關系的實證分析:1984 ~ 65438)。李曉峰(2000)指出,“不對稱風險”因素,即國內外投資者獲得的信息不對稱或面臨的經濟和政治風險不對稱,將導致外國資本大量流入和日益加劇的資本外逃(註:李曉峰:中國資本外逃的理論與現實,管理世界,2000年4月)。這壹點可以從外商在華投資的來源結構中得到印證。田曉霞(2000)認為,在刺激中國資本外逃的國內風險因素中,政府對內外資的差別待遇政策形成的“套利空間”是重要因素之壹。
(2)跨國洗錢是資本外逃的重要組成部分。
隨著中國經濟的增長,腐敗分子、毒品犯罪、走私犯罪和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黑錢”數量迅速上升。為了逃避打擊,近年來,中國大量“黑錢”流出境外。壹批腐敗的公職人員和走私犯罪分子,不僅可以公開揮霍這些非法所得,還可以通過各種渠道,披上非法錢財的合法外衣,進行投資,重新增值。中國的洗錢大多是通過地下錢莊跨境進行的。據估計,在中國大陸每年通過地下錢莊洗錢的2000億元人民幣中,走私收入約700億元,官員腐敗收入300多億元。
第二,中國資本外逃的影響
1.資本外逃對中國國內經濟的影響
(1)影響資本形成
經濟學家羅斯托在其著名的《經濟增長階段論》中斷言,經濟起飛的必要條件是凈投資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增加到10%以上,而凈投資的增長必須以社會資本的積累為條件。在著名的“哈羅德-托馬斯模型”公式G=S/K中,當產出率不變時,資本積累率S成為決定壹國經濟增長率G的唯壹因素。所以資本外逃會削弱壹個國家經濟發展的後勁。目前我國經濟發展仍處於招商引資階段,大量資本外逃無疑會拖慢經濟發展速度。
(2)削弱政府稅基
大規模的資本外逃必然會侵蝕壹個國家的稅基。近年來,我國巨額資本外逃,尤其是“過渡性”資本外逃,作為“外資”回流享受稅收優惠,壹方面使國家本應征收的稅收流失,減少財政收入;另壹方面,也造就了壹批假外資企業,形成了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3)導致財富的流失
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相當壹部分資本外逃是單向流向美英等發達國家的。2001 1新華社的壹篇報道指出:“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有4000多名貪汙賄賂犯罪嫌疑人在逃。其中,有些人已經逃離了這個國家……”。外逃貪官大多將巨額非法所得揮霍在國外,造成國內財富大量流失。
2.資本外逃對中國開放經濟的影響
(1)影響國際信用評級
資本外逃將加劇中國對外資的依賴,外資和外債的大量增加無疑將挑戰中國的國際償債能力。雖然中國擁有較多的外匯儲備,但如果資本外逃持續、大規模發生,必然會影響債務償還率,導致國際社會對中國的信用評價降低。同時,資本外逃也反映了國內外投資者對我國經濟社會前景信心不足,阻礙了我國政府申請額外的國外貸款,影響了國際資本。在資本外逃嚴重時期,國際兩大風險評估機構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和標準普爾公司對中國的信用評級分別為BBB[+]和BBB。因此,大規模資本外逃的負面影響不可低估。
(2)影響國際收支
壹個國家的國際收支主要取決於資本賬戶和經常賬戶之間的平衡。隨著國際資本流動的擴大,資本項目的比重將繼續上升,而經常項目的比重將下降。短期來看,大規模資本外逃,尤其是突發性資本外逃,將惡化中國資本賬戶,減少外匯儲備,進壹步加劇國際收支失衡,引發更大規模的資本外逃。資本外逃也會對中國的經常賬戶產生負面影響。從貿易平衡的角度看,資本外逃使本幣匯率貶值。根據“J曲線”效應,中國貿易收支先有逆差,後有順差;從非貿易平衡的角度來看,可能會出現持續的逆差。長期持續的資本外逃最終會破壞中國的國際收支平衡,惡化中國的對外經濟環境。
(3)影響人民幣匯率的穩定
就外匯市場而言,資本外逃壹方面減少外匯供給,另壹方面增加外匯需求。在浮動匯率制度下,本幣匯率會快速下跌。在固定匯率或有管理的浮動匯率的國家,中央銀行會動用外匯儲備來維持壹定的匯率水平,因此會迅速減少國家外匯儲備。因此,資本外逃是沖擊中國外匯市場、加劇人民幣貶值壓力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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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資本外逃對中國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影響
(1)加劇了國有資產流失。
我國國有企業中的“所有者缺位”現象,賦予了國有企業管理者相當大的控制國有資產的權利。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行政權力的經濟化很容易發生。國有企業資本外逃是在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下,國有資產持續流失的重要形式。
(2)助長各種洗錢犯罪。
如果資本外逃特別是跨國洗錢得逞,各類犯罪分子的經濟實力就會增強,進壹步犯罪的欲望就會被激發,進壹步犯罪的可能性就會大大增加,形成惡性循環。在此背景下,走私、販毒、黑社會等犯罪分子的氣焰將更加囂張,洗錢犯罪將進壹步擴大,嚴重敗壞社會風氣,影響社會穩定。
(3)損害執政基礎
因為從中國外逃的資金很多是壹些權力階層和與之有千絲萬縷聯系的人的非法所得,外逃只是為了逃避打擊。因此,壹旦資本外逃成功,其腐敗行為將難以查證,使其逃脫懲罰,對社會造成惡劣影響,損害黨和政府的威信。這樣下去,會從根本上損害執政黨的執政基礎。
第三,標本兼治,有效遏制中國資本外逃。
1.從源頭上遏制資本外逃。
(1)保持穩定的政治經濟形勢,以良好的投資環境留住國內外資本。
穩定的政治經濟環境不僅是中國經濟穩步發展的前提,也是吸引外資的首要條件,更是中國從源頭上防止資本外逃的重中之重。國家有關部門要實施穩健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保持貨幣流通和幣值的穩定,為國內外資本創造安全可靠的投資環境。國家不僅要加大對能源、交通、通信、市政公用設施的投入,各級政府也要積極改善無形領域的條件,如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完善法制、簡化手段、減少幹預等。
(2)統壹內外資的不同待遇,消除內外資的“級差租金”和“政策差距”。
我國的資本外逃很大壹部分屬於“過渡性”資本外逃,其主要目的是通過資本外逃實現資本身份的轉變,即從內資轉變為外資,從而享受我國政府提供的各種政策優勢。這種“政策缺口”和“級差租金”的存在,無疑助長了中國的資本外逃。國際經驗表明,稅收優惠對關註全球利益、實施長期投資戰略的跨國公司並沒有特別大的吸引力。比如美國對外資沒有“超國民待遇”,但壹直是世界上吸引外資最多的國家。因此,中國應取消外國投資者在企業所得稅、關稅、工商稅收、外匯管理、產業政策乃至市場準入等方面享有的“超國民待遇”,代之以具有吸引力的市場、高效健全的管理機制和優越的投資環境,讓國內外投資者在平等待遇下公平競爭。這樣可以基本杜絕“迂回投資”的現象。
(3)保護私有財產權,實現不同所有制經濟之間的平等待遇。
首先,要大力宣傳憲法關於保護私有財產的相關規定,使私有合法財產和公共財產壹樣受到法律保護。其次,在實踐中,應完善對私有財產權的保護,強調保護私有財產的連續性和壹致性,打消少數富人“怕露富”到國外尋求“避風港”的疑慮。第三,實現不同所有制企業的平等待遇,保證市場經濟條件下民營企業的平等競爭,實現市場機制引導下的資源優化配置。
(4)推進國企改革,從機制上解決國有資產由公轉私的問題。
SASAC的成立為國有企業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SASAC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深化國企改革,完善國企治理結構,杜絕國企資本外逃。壹是切實履行出資人職責,做國有企業的“主人”,徹底消除“主人缺位”現象;第二,建立獨立董事,充實董事會,強化董事會對總經理的內部約束;第三,通過嚴格的法律法規和公正的審計、會計等社會中介機構,提高國企經營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加強對國企經營者的外部約束;第四,推進國有企業產權改革,實現產權形式多元化,引入社會個人股東,調動不同所有者監督國有控股企業經營者的積極性;第五,培育國企經理市場,便於國企經理優勝劣汰。
2.阻斷資本外逃的路徑
(1)建立反洗錢聯合金融監管網絡,阻斷跨國洗錢渠道。
反洗錢監管組織網絡應覆蓋金融、司法、海關等部門。為了提高反洗錢工作的效率,建議在混合模式下建立反洗錢金融監管機構,即由銀監會、保監會和證券業協會組成的“反洗錢金融監管小組”。同時,打擊洗錢是壹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的協調與合作。因此,中國應完善包括金融系統、司法機構、稅務機關、海關和財政部在內的聯合金融監管網絡。即在反洗錢金融監管小組的基礎上,為加強與國內相關機構的合作,建議在聯席會議制度下成立常設機構——聯席會議小組;鑒於洗錢活動的國際化,成立了“反洗錢外聯小組”,以加強與國際反洗錢組織的合作。
根據國際經驗,我國還應建立反洗錢金融情報組,其觸角應遍布商業銀行等我國主要金融機構,主要任務是收集數據信息,向反洗錢金融監管組報告大額現金交易和可疑金融交易,對涉嫌犯罪的及時向公安機關等機關舉報。
(2)國家外匯管理局肩負著控制資本外逃的重任。
當前,我國應采取措施盡快消除多頭管理的現狀,明確國家外匯管理局是管理全國外匯資金的責任部門。人民幣作為經常項目下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只有在有國際交易且必須是經常項目下真實交易的情況下,才能由當事人持真實交易憑證購買和支付。大量的資本外逃恰恰是以假進口的形式進行的。外匯管理部門應嚴格審核進口付匯報關單位的真實性,對超過壹定限額(如20萬美元或65438+萬美元)的報關單位進行二次甚至三次核銷,並通知有關部門嚴厲查處通過該單位外逃資金的詐騙單位和腐敗分子。
外匯管理部門應嚴格控制人民幣經常項目下的收支轉移,防止個人支付的教育費、差旅費等非貿易項目下的資本外逃。要特別註意監督具有壹定行政級別(如局長級)的領導幹部和大中型國有企業負責人的對外支付行為,審查其轉移收支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立完善的對外支付記錄。當事人不能證明其資金來源正當合法的,將暫緩辦理,從而為有關部門查明事實提供條件。要嚴格執行現行外匯管理規定。境內居民從現金賬戶壹次性提取等值654.38+0萬美元以上外幣現金,銀行必須審核其真實身份證明,按照交易筆數和金額逐筆登記,並定期向外匯局備案;從現金賬戶壹次性提取等值654.38美元+0萬美元以上不滿5萬美元的外幣現金時,銀行須審核相關證明材料並登記備案;壹次性提取等值5萬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鈔,須經外匯局核準。從境外匯出的外匯收入未進入個人賬戶而是直接提取外幣現金的,也應當按照相應的外匯管理規定進行監管。商業銀行發現居民個人提取現鈔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向外匯局報告。相對而言,雖然外匯管理部門難以有效控制以對外投資分紅名義流出的資金,但還是可以動態跟蹤的。國家制定了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辦法。如果能通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等部門實施這壹方法,相當壹部分外逃資金將暴露在“陽光”之下,外逃企圖將難以得逞。
(3)公安、檢察、法律、海關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堵塞漏洞。
作為執法部門,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和律師要提高對資本外逃嚴重危害的認識和敏感度,提高反洗錢和反資本外逃的能力和業務素質。要從頻繁的國際資本流動中發現線索,特別關註子女或其他直系親屬在國外學習、就業或經營公司的領導幹部,嚴格審查匯出境外的資金來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打擊非法資本外逃的力度,發現壹起,處理壹起,堅持把非法資金堵在國內,把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公、檢、法部門要加大對我國東南沿海大量地下錢莊的打擊力度,迅速嚴懲首要分子,切斷我國資本外逃的黑色通道。
海關應該擔負起阻止少數腐敗分子攜帶非法收入出境的重要責任。據了解,中國很多地方的海關對旅客攜帶資金出境檢查不嚴,少數腐敗分子不時通過銀行匯票帶出巨額非法收入。為此,海關要以減少資本外逃為重點,添置必要的設備,調整人員配備,加強壹線查驗力量,既要做好單證查驗,又要做好出境旅客的行李查驗;要嚴格執行現行規定。境內居民攜帶2000美元以上出境,需向銀行申請外匯攜帶證明,海關憑攜帶證明驗放;壹般來說,不允許攜帶65,438美元+00,000美元以上的外幣現金出境。必要時必須經外匯局審核,海關憑攜帶證明放行。
(4)積極開展打擊跨國洗錢和資本外逃的國際合作。
全球反洗錢行動的大規模和不斷深化,無疑為中國反跨國洗錢和反資本外逃創造了良好的國際環境。加強這壹領域的國際合作,壹是在政府層面,我國政府要拿出勇氣和決心,制定相關政策,嚴厲打擊;其次,在立法和司法層面,應根據國際公約修改國內相關法律法規並嚴格執行;第三,在金融方面,特別是在銀行層面,由於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團大多通過銀行洗錢和外逃資金,銀行部門的任務更加艱巨。2000年底,全球65,438+065,438+0知名大銀行在瑞士蘇黎世宣布了期待已久的“沃斯堡準則”,以“建立打擊銀行存放贓款的全球標準”(註:蘭軍:洗錢毒瘤觸目驚心,中國經營報,2006,5438+0。這是全球銀行業首個反洗錢行業標準。中國銀行業尚未加入這樣的國際公約。目前為止。中國公安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壹直是“歐亞會議反洗錢項目指導小組”成員,但中國尚未加入全球反洗錢組織——“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鑒於反跨國洗錢和反資本外逃的復雜性和艱巨性,盡快參與國際合作對中國銀行業的聲譽和長遠利益非常有利。當然,光有協議是不夠的。關鍵是銀行“管好自己的孩子(分行)”,主動抵制暴利誘惑最重要。只有做到這壹點,銀行才不會成為推動跨國洗錢和資本外逃的“幫兇”,從而遏制資本外逃犯罪活動的升溫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