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人事制度的“雙軌制”,使得“內”和“外”人員在工資、養老金等方面的待遇。兩者也有壹些區別。我來給妳介紹壹下。我希望妳喜歡它。
員工內外的區別。
1.編制內和編制外是指通過正式考試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並在組織部和人事局進行了登記的工作人員。
2.編外和非編外人員指的是用人單位招聘的工作人員,而不是組織部門和人事局組織的考試。編外人員和非編外人員通常可以分為工人、合同工和臨時工。
編外人員的生存狀態
壹方面擁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面的社會地位,另壹方面這種“體制外”的身份又給他們帶來了難以言說的尷尬。
北京某部委所屬事業單位人事主管告訴記者:“從待遇上來說,理論上來說,工作人員的內外是完全不壹樣的。工資標準和福利標準有不同的規定。這壹點在退役後會更加明顯。事實上,很多單位,尤其是混合編制的單位,往往會做出相同的待遇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但這只是單位自己的方式,這種情況很容易隨著單位政策的輕微改變而改變。而且,如果妳想轉到別的事業單位,妳的企業編制肯定是不行的。當然現在事業單位也搞聘任制,就是簽合同。但無論如何,人事局管的是編制內的人員及其待遇(包括退休職工)。”
這樣的情況在事業單位隨處可見。根據江蘇某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小李的投訴,“我們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和編外人員待遇差別很大。為什麽我們的待遇總是固定在1000左右?如果去掉養老金,就只有700-800,對於現在的生活開銷來說,基本沒有積蓄。難道沒有壹個制度可以規範編外人員的福利待遇,讓我們壹線人員有壹點保障嗎?不僅如此,我們還需要承受體制內人士和社會人員復雜的目光。有時候我甚至覺得自己是二等公民。”
不少事業單位聘用員工向記者抱怨:“我們單位就是事業編制不用上班的職員,工資還高。領導還說我也無能為力。工資是財政局發的,他不來我也沒法扣。都是銀行出的。掙錢的沒有困難,打工的不掙錢。”那是好煙好酒。買家不喝,酒客不買賬。"
編外人員的社會地位
長期以來,在龐大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有壹個處於模糊地帶的群體:編外人員。分布在政府機關、法院、檢察院、媒體、學校等單位,以科教文衛領域的機構數量最多。
在就業越來越難的現實中,編外人員擠進了那些福利優厚、社會地位高的單位,收入穩定,令人羨慕;但在單位,相對於生活在體制內,享受體制帶來的完整福利待遇的人,他們獲取權力資源相對困難,政治經濟待遇都不如正式員工。有些人甚至覺得自己是“二等公民”。
在壹些單位,這種“雙軌”用工導致了同工不同酬的情況——有的單位甚至用壹個工作人員的錢養活三四個編外人員。
在壹些有正式編制的管理者眼裏,編外人員是“局外人”,不如“局內人”忠誠可靠。壹些政府機關在加強保密教育時,公開規定“保密要害部門的保密崗位、保密要害部位不得使用聘用的編外人員”。
“編外人員”群體因人事制度的彈性改革而誕生,他們的命運將與改革的深化緊密相連。
人員超編的原因
正是普遍存在的同工不同酬現象,使得工作人員內部和外部在職業發展空間、養老保險、薪酬待遇等方面存在明顯差異,從而催生了求職者的編制情結。
專家指出,編制制度和戶籍制度壹樣包含著不合理的因素,其背後是這壹制度所包含的利益。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表示: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金的比較存在兩個不協調之處。第壹,事業單位的人工作40年,將來退休20年不交養老金,總是不公平的。二是身份壁壘。大家都是工作人員。“編外”和“編外”養老金差距這麽大,不公平。
可見,編制本質上是鐵飯碗,是退休後的保障。針對這種情況,國家也出臺了相關措施,正在進壹步改革事業單位養老,逐步與企業並軌。如果能切斷編制背後的利益關系,真正做到“同工同酬”,人們的編制情結自然會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