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學前教育適用於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子女;
學歷教育覆蓋小學到博士研究生;
3、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子女教育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
1、子女年齡要求:子女必須是在校學生,且年齡通常不超過24歲;
2、教育階段限制:適用於子女接受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階段;
3、費用性質要求:必須是學費、雜費等與教育直接相關的費用;
4、納稅人身份:申請人必須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並且在納稅年度內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記錄;
5、費用支付證明:申請人需提供相應的費用支付憑證,如發票、收據等;
6、每個子女限額:每個納稅年度內,每個子女教育相關的稅前扣除額度有壹定限制。
綜上所述,納稅人的子女教育可以免個稅的金額為每個子女每年1.2萬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適用於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覆蓋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的子女以及小學到博士研究生。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壹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但具體扣除方式在壹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前款所稱學前教育包括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教育。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和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