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代繳人指的是委托別人代繳的人或者單位。代繳指的是受他人委托,代為其進行繳費的行為,也就是幫助其進行繳費行為。其資金由委托人出,只是行動由被委托人去執行。代繳也是屬於壹種被委托的行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條
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享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
第七條
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普及納稅知識,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
二、代繳義務人的主要義務有哪些
1、扣留收取義務。扣留收取義務是依稅法規定扣繳義務人在給付或者收取納稅人的金錢中,按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同,依不同稅率,扣留或收取納稅人應交納稅款的義務;
2、申報義務。申報義務是扣繳義務人依照稅法規定的時間向稅務機關報告納稅事項的行為,申報的內容主要包括代扣代征的行為是否發生、應解繳稅額的多少;
3、繳納義務。繳納義務是扣繳義務人依稅法規定將扣繳、收取的稅款按照規定的時間,將該稅款交納給征稅機關的義務;
4、填發義務。填發義務是扣繳義務人於扣繳稅款時,除應隨時通知納稅義務人已經扣繳稅款外,還應將扣繳憑單或免扣繳憑單以自己名義填發給納稅義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