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然人股權轉讓印花稅怎麽繳納
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核定繳納,印花稅就按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0.05%計算繳納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這個印花稅是對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雙方征收的。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應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股權轉讓都需要繳納什麽稅
股權轉讓分為公司股權轉讓和個人股權轉讓,以下分別分析兩種股權轉讓的稅費種類。
1、公司轉讓股權涉及以下稅種: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
2、個人股東轉讓股權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股權、建築物、土地使用權、機器設備、車船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條規定:財產轉讓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據此,轉讓股權所得屬於“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如果個人轉讓股權價格公允,與股權投資成本和合理費用之和持平,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若股權轉讓價不公允,根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三、股權轉讓如何繳納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及施行細則的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國家稅務局關於印花稅若幹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 》(國稅發〔1991〕155號)規定,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征稅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適用稅率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八條:同壹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壹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壹份各自全額貼花。《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產權轉移書據由立據人貼花,如未貼或者少貼印花,書據的持有人應負責補貼印花所立書據以合同方式簽訂的,應由持有書據的各方分別按全額貼花。繳納稅務和享受這個社會的福利是相輔相成的,在我們享受福利的同時,也同樣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