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自由職業收入不穩定要交稅麽
自由職業者需要繳納個稅。自由職業者的所得需要按照不同的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自由職業者的收入所得,壹般按照勞務所得來算。所以壹般情況下,應由發放收入的單位進行代扣代繳個稅,如果沒有,就需要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
二、當月只交社保個人所得稅申報嗎
只繳納社保不申報個稅,壹般來說適用於從事自由職業,收入比較低或者收入不穩定,以個人身份繳納社保的人員。如果是在企事業單位工作,單位財務是必須按照職工的工資收入申報個稅的,哪怕工資低於五千不需要繳納個稅,也得申報。
三、個人所得稅的抵扣項目
(壹)子女教育:子女接收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之出,每個子女每個月1000元的定額扣除
(二)繼續教育:在學歷期間每月400元定額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接收技能人員培訓的在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定額扣除3600
(三)大病醫療:除掉醫保報銷後個人承擔累計超過15000的部分並且在80000元內如實扣除
(四)住房貸款利息: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不能超過240個月
(五)住房租金:直轄市,省會城市扣除標準每月1500市轄區人口超過100萬的沒做扣除1100元,人口小於100萬的扣除800元
(六)贍養老人納稅人為獨生女的每月2000元扣除比例非獨生女由兄弟姐妹分攤2000元的定額扣除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
四、獨生子女贍養老人扣除
當前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如何贍養老人成為社會焦點,在專項附加扣除中引入贍養老人支出,可謂抓住了社會痛點。
征求意見稿規定,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贍養人的贍養支出,可以進行扣除;其中分為獨生子女和非獨生子女兩種情況。
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可以分攤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如平均分攤、約定分攤等情況,分攤方式壹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此外,每壹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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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