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業在主管海關辦理《自理報關單位註冊登記證》取得的10號碼;對於出口企業來說,企業代碼非常重要。它是出口企業報關、收匯核銷和出口退稅之間的紐帶,是退稅機關審核、統計和檢查出口退稅業務的重要數字。
組織機構代碼是在全國範圍內向中國人民、國內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依法登記的其他組織頒發的唯壹的、不可變更的代碼標識。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組織機構代碼的管理。
組織機構代碼證就像居民身份證壹樣,是社會經濟活動中組織機構給予的單位身份證。組織機構代碼制度覆蓋面廣,還有數字檔案(數字檔案)作為申請代碼單位資格審核的憑證,可以動態追溯各個組織機構的歷史發展變化。
2016 65438+10月1起,各地質監機構不再向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依法設立的機構頒發和更換組織機構代碼證。
2016 10 18、國家質檢總局發布《國家質檢總局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令號總局184),正式廢止《組織機構代碼管理辦法》。組織機構代碼在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中退出歷史舞臺。
擴展數據
“三證合壹”登記制度改革是指原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企業)按照“壹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的模式進行登記時依次申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工商營業執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發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壹發布社會信用代碼。
按照國家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優化服務的要求,推進“三證合壹、壹照壹碼”登記制度改革,就是要進壹步簡化程序,減少審批和環節,進壹步簡化市場準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參考資料:
新華網-妳知道“三證合壹、壹照壹碼”改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