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單位
企業法人:攜帶營業執照原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求的法定代表人、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變更、更換單位還應當提交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企業分支機構: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法人機構審核的代碼復印件(含公章)。變更、換證單位還應提交《國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個體工商戶:攜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以核準的名稱為準)原件及復印件、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個體工商戶營業許可通知書。變更、更換單位還應當提交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行政機關
機關法人:攜帶各級政府或編委批準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機關分會:攜帶各級政府或編委批準的三定方案、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主管部門審核的代碼證復印件(含主管單位公章)。
3.機構
事業單位:攜帶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編委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頒發的三規劃文件或事業單位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任職文件(或單位公函)、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主管部門審核的代碼證復印件(含主管單位公章)。變更、更換單位還應當提交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營業分支機構:攜帶各級政府及編制部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的三定方案文件或其出具的事業單位登記證、負責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主管部門審核的代碼證復印件(含主管部門公章)。變更、更換單位還應當提交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4.社會團體
攜帶各級民政部門核發的社團登記證、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業務主管部門審核的代碼證復印件(含業務主管單位公章)。
5.工會法人
攜帶工會成立批文、各級工會頒發的工會法人資格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民辦非企業
攜帶各級民政部門批準頒發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變更、更換單位還應當提交稅務登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7.其他依法設立的機構。
攜帶有權批準設立該機構的縣級以上主管部門的批文、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機構主管部門審核的代碼證復印件(含主管單位公章)。
付款收據證明
申請、變更、更換、補發代碼證書,證書費18元/套(1加1份),技術服務費每份90元,電子副本ic卡40元/卡。三個工作日完成數據。
註:以上所說的分支機構壹般是指分公司、支行、辦事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