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在本市居住壹年以上,有穩定住所和工作;
2.居住地社區辦理證明,憑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
3.拿著社區開的居住證、居住證、身份證去街道辦理孩子上學的介紹信,到居住證所在的小學上學。
農村戶口的孩子進城上學的程序是交擇校費。主要是出生證明,戶口本,還有暫住證,錢,預防接種書。農村戶籍子女進城上學的條件和步驟:父母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有穩定住所和工作;居住地社區辦理證明,憑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證;拿社區開的居住證和居住證。
農村孩子進城上學的條件如下:
1.在市區購房或長期租房的,需提供房產證或租房證明;
2、進城務工人員,必須有工作單位的證明,如單位公章、工資條證明等。,且必須工作兩年以上;
3、在本市從事個體經營的,必須提交納稅證明,還必須連續納稅兩年以上。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無監護人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可以持下列相關證明材料,向現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升學):
1,法定監護人戶口本原件(戶口本必須包含適齡兒童少年的戶口本);
2.適齡兒童、少年在原戶籍所在地無監護人或者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的證明;
3.法定監護人在西寧居住壹年以上的有效居留(臨時)證;
4、法定監護人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含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登記證明;
5.在西寧從事商務、工作、靈活引智壹年以上的法定監護人的工商執照、稅務登記及納稅證明、勞動合同及就業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四條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方接受義務教育。
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憑本人身份、住所、在職證明等材料,向所居住學區內的學校提出申請並入學。
第四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接受義務教育的平等權利和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本法規定的職責,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保證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的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