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09]113號進壹步明確,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基礎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是否單獨核算,都應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扣除。
哪些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第十條: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購進貨物及相關應稅服務的非正常損失;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和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的消費品;
(五)本條第(壹)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商品的運輸費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第(壹)項所述采購的貨物,
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不含增值稅免稅項目)又用於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增值稅免稅項目(以下簡稱免稅)、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前款所稱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在12個月以上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第(壹)項中的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在建房地產項目。
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後會改變性質和形狀的財產,包括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均為在建房地產項目。建築物是指人們能夠生產、生活和從事其他活動的房屋或場所,具體指《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02”前兩位數字的房屋;“建築物”壹詞是指人們不在其中生產或居住的人工建築物。
具體來說,《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中代碼的前兩位為“03”;“其他土地附著物”是指礦產資源和生長在土地上的植物。
《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1994)電子版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或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查詢。
以建築物或構築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不論是否單獨核算,均視為建築物或構築物的組成部分,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
輔助設備及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燃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力、智能建築設備及配套設施。-《關於固定資產進項稅抵扣的通知》(財稅[2009]113號)
第(二)、(三)項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盜、丟失、黴變、變質等損失。第(四)項納稅人自用的征收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50號):壹是明確機器設備包括混合機器設備的進項稅額,除不征稅項目和免稅項目外,均可抵扣;
擴展數據:
演繹條件
憑證條件
稅法規定的扣稅憑證包括: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完稅憑證、免稅農產品收購發票或銷售發票、貨物運輸業統壹發票(或部分實行“營改增”地區的運輸業增值稅發票)。
此外,根據財稅[2012]15號通知,自201112 1起,增值稅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所支付的費用和技術維護費(以下簡稱兩項費用)可在應納增值稅中全額抵扣。所以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地稅發票和稅控軟件維護費也可以抵扣。
時間條件
壹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其他需要認證抵扣的發票,必須在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進口貨物:已取得海關完稅證明的壹般納稅人,應當自開具之日起90日內、第壹個納稅申報期結束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取得2010 10 1之後開具的海關完稅憑證的壹般納稅人,應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海關完稅憑證抵扣清單,申請審核比對,實行“先比對後抵扣”。已取得2009年6月5438+2月31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抵扣憑證的納稅人,仍按原規定執行。
小規模納稅人不得抵扣
項目
可扣除項目允許從稅前利潤中扣除。要理解這個問題,妳得明白什麽是增值稅。我國從1994的稅制改革,實行增值稅制度。企業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必須按照壹定的稅率納稅,包括17%、13%和6%。
這是增值稅的銷項稅。但妳購買商品時,對方也會給妳開具所購商品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妳必須是壹般納稅人)。這張發票上標註的銷項稅是指妳可以抵扣當期應繳納的進項稅,銷項稅減去進項稅等於當期應繳納的增值稅。這就是演繹。增值稅是壹種價外稅。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增值稅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