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是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對壹定時期的工作預先作出安排時使用的壹種公文,計劃主要用於對未來的工作任務預先擬定目標,設想步驟、方法等,做到事先心中有數,減少盲目性。常見的規劃、部署、安排、設想、打算、方案、要點等都屬於計劃性問題的範疇。計劃這壹文體結構通常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構成。
計劃的正文其實就是“事務”展開的主要內容。那麽如何寫好事務本書,即如何規範正文呢?首先扼要說明制訂該計劃的緣由、根據,對完成任務的主客觀條件作些分析,說明完成該計劃的必要性與可能性。其次是計劃的具體內容,即在多長時間完成哪些任務,並設計完成任務的步驟和方法等。最後是結尾語,提出重點或強調有關事項,做出簡短號召。具體來說:
第壹部分,導言。它介紹寫此規劃或計劃的背景,交待其依據,說明目的及其重要意義。按照意思分層次寫,不壹定用壹二三四等序數詞來排列。(這部分的篇幅不要太長,如中長期的計劃可以多說壹些,年度工作計劃或季度工作計劃用幾句話交待壹下根據就行),使人知道這個規劃、計劃是有依據的,不是憑空寫的。
第二部分,任務(含指標)。這部分是計劃文書的核心,也是奮鬥的目標和方向。計劃文書中如果不提任務、指標,那就沒有制定規劃、計劃的必要。任務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總的任務和指標,說明本地區本單位在計劃期內,經濟增長的總體水平,達到怎樣的規模,經濟總量的發展要求;二是具體任務,比如農業、工業、交通、財政、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行業的任務和指標,以及發展的程度。總的任務要概括寫,具體任務應分項分條寫。這樣使人看了壹目了然,知道在規劃或計劃期間,該地區該單位的總任務是什麽,各行各業的具體任務是什麽,做到心中有數、目標明確。
第三部分,因素分析。這部分是對完成任務的各種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的分析,也可以說對完成任務的可能性進行評估,說明完成任務的有利條件有哪些,不利條件或困難有哪些,從而充分利用有利條件,正視不利因素與困難,達到趨利避害,完成與超額完成計劃任務。寫這部分時可梳理成幾條寫寫,即有利條件幾條、不利條件幾條,對於那些不穩定的可變因素還要估計在內。既不要把各種因素寫得過分具體,也不能寫得空洞抽象,點明了,說到為止。因為因素分析,畢竟屬於依據客觀情況推斷出來的認識,難免不含有個人的意誌,決不能把話說死了。
第四部分,措施和步驟。這部分是計劃文書的重點,也是任務部分的延伸。沒有任務,就談不上措施;沒有措施,任務就是空中樓閣。所以,寫計劃文書兩大部分最重要:壹個是任務,壹個是措施。這是相互依存、不可缺少的兩部分。寫措施可梳理幾條寫,可用壹二三四序數詞,亦可用小標題,使措施之間隔開,重要的放前面,將要的放後面,盡可能寫細、寫實,便於執行單位操作。至於不太重要的措施,可概括寫,壹筆而過,也可省略不寫。
計劃文書的四個部分在內容上是有機的聯系,是壹環套壹環的。即使結構有改變,或寫三個部分,或寫五個部分,也是四部分內容的某壹部分的展開或濃縮。不管如何調整,這樣三個問題是要回答的,即寫計劃文書的依據是什麽,它的任務要求是什麽,怎樣來完成這個任務。只要掌握這些原則,就能駕馭自如,寫好計劃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