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申請。個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後,持調動申請按幹部管理權限到組織部門、人社部門領取幹部調動審批表。這裏強調壹點,如果妳是公務員就去組織部門,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就去人社部門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2、編制審核。擬調人員持經調入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的幹部調動審批表到機構編制部門辦理用編審批手續。
3、組織審批。調入單位將擬調人員請示、會議紀要、會議記錄、調動申請、調動審批表和用編審批手續按幹部管理權限報組織部門、人社部門。
4、辦理調動。組織部門、人社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行文辦理調動手續。擬調幹部按規定期限,持調動文件和調出單位出具的工資介紹信,組織部門、人社部門辦理工資關系、黨組 織關系等轉移手續。
編制調動需要有單位接收;原單位同意調出,申報主管部門,經同意後申報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並開具調函;接收單位同級或上級人事部門同意開具接收函,然後到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等辦理調動手續。
壹、調動的具體程序
1、接收單位把妳的檔案交給省人事局審批;
2、帶上”事業單位人員商調表“、”空編使用通知書“、單位現實鑒定材料、調入單位主管部門的函(關於調入某人的函)到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人社局負責辦理事業單位人員調動的部門查看妳的材料是否齊全,然後受理,開具”商調函“,人事局核準後由接收單位向妳現在的單位遞交商調函;
3、妳單位同意調走後需報當地人事局批準,商調函上“同意”要有兩個章:人事部門的和妳單位主管部門公章;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憑著人社局開具介紹信和工資關系轉移介紹信為人社局、財政局,機構編制部門辦理工資和編卡(編制實名使用通知書);
4、商調函發回接收單位核準,人事局正式發調函調妳的檔案,調檔案完畢後在編制辦註冊,隨時接受通知準備報道。
二、申報材料
1、擬調人員申請調動工作報告;
2、調動呈報表(壹式三份);
3、編制審核通知單;
4、考察材料[個人總結、單位鑒定(含遵紀守法、計劃生育情況);
5、計劃生育證明;
6、近期體檢表;
7、個人檔案(轉正定級表、年度考核表、是公務員的需有公務員錄用表、公務員登記表等)。
三、審批程序
1、本人提出申請調動報告、填寫《幹部調動呈報表》。
2、所在單位、接收單位、主管部門意見。
3、《幹部調動呈報表》、《編制審核通知單》、計生證明、體檢表等材料報市人社局流動調配股。
4、組織考核、審查幹部檔案。
5、局務會議研究。
6、發出調幹通知。
7、轉行政組織關系。
8、與調入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9、轉工資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