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兩個例外,如下所示:
1.小規模納稅人可憑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額抵扣應納稅款;
2.企業在小規模納稅人期間未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未按銷售額和征收率簡單計算應納稅額的,在登記為壹般納稅人後在該期間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可以在認定或登記為壹般納稅人後抵扣進項稅額。具體做法是,買方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由賣方納稅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73+04號規定的程序,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後抵扣。
稅務登記的範圍如下: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企業、企業在外地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設立的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
2.不從事生產經營但按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但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農村流動攤販除外;
3.扣繳義務人:除國家機關外,負有扣繳義務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辦理扣繳稅款登記。享受減免稅的納稅人需要辦理稅務登記。
總結壹下,辦理稅務登記證的流程是:先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然後拿相關證件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同時填寫稅務登記申請表,繳納相關稅款;只要被受理,稅務登記證就視為成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十壹條
小規模納稅人從事應稅銷售,應當采取簡易方法根據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