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是歷史上最大豐收年,總產達到67800萬斤,
1985年,因農業受災總產又回落到46300萬斤。
1981-1985年,糧豆薯平均單產同70年代初的水平大體相等。平均年交商品糧1.5億斤,占糧豆總產35%,歷史上賣糧最多的是1978年,出售2.3億斤。
1958-1983年的26年問,年平均農業生產費支出2704萬元,占農業平均收入的38%,元投資效益僅有1.5元。1982年,斤糧成本達0.105元,社員分配率不足總收入的46%。以1984年豐收年景計算,收入1.32億元,加上農副產品1800萬元,總收入達1.5億元,扣除農業稅、提留、統籌款3項,計1700萬元,生產費3000萬元,農民純收入1.03億元,人均收2206元。
2010年年完成農林牧漁業總產值53.5億元,同比增長10.8%。其中,農業產值195665萬元,增長13.1%,林業產值16458萬元,增長2.0%,畜牧業產值317309萬元,增長10.0%,漁業產值2150萬元,增長1.5%,農林牧漁服務業產值3392萬元,增長6.0%。 糧食總播種面積171974公頃,比2009年增長1.0%。糧食總產創下歷史最好水平,達到17.5億斤,比2009年增長12.5%,其中:玉米總產為14.4億斤,比2009年增長11.3%,大豆總產為1.5億斤,比2009年增長38.9%,水稻總產1.2億斤,比2009年增長2.2%,馬鈴薯總產0.3億斤,比2009年增長4.4%。 1888年,賓州廳相繼建起較大工商業4家。
1909年,經同知後升知府,李澍思創辦罪犯習藝所,內設縫紉,紡織、石印、制.鞋4科。1924年中華民國13年,個體手工業發展較為活躍,賓縣已有49家,分燒鍋、木匠鋪、石印、成衣、制油、制米、果蠟、靰鞡、鐵器等10余個行業。
1927年,縣城建起電話局和東光電燈廠。
1938年偽康德5年,,手工業生產得到恢復。1941年,太平洋戰爭爆發,縣內的手工業因原料、燃料不足,多半陷於停頓和關閉。
1945年解放後,工業迅速得到恢復和發展。
1961年,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工業經挖潛、改造,辦起制氈、制鞋,制磚等行業。同時,15個公社根據本地自然資源,辦起了發電、木器、鐵器及金屬加工業。對質次價高,技術不過硬,虧損嚴重的建材廠,化工廠等進行了關、停。經開展反貪汙,反浪費,增產節約活動,有力地推動了工業的發展。到1965年底,工業年總產值已達731萬元,是1949年的14.06倍。
1966-1976年,先後建起毛巾、制糖、農機制造、軸承、廣播器材等國營工業。
1983年,松花江地區行署,在賓縣二龍山召開工業經驗交流會,推廣工業“條龍”經濟責任制。之後,賓縣出現了國營、集體和個體工業壹齊上的局面。
1985年,賓縣國營、集體和個體工業發展到190家。其中,新建電器、機電、乳制品、汽車配件、日用五金等工業項目。產品有6大類,84個品種打入國際市場。工業總產值達11977萬元,是1949年的230.3倍。
2010年工業經濟發展較快。截止年末,賓縣全口徑工業總產值實現247.5億元,比上年增長了20.6%,增幅高於去年1.3個百分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產值72.3億元,比上年增長51.6%。全口徑工業增加值實現49.6億元,比上年增長24.0%,增幅比上年提高7.3個百分點,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22.2億元,比上年增長42.6%,增幅比上年提高0.8個百分點。賓縣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利稅總額實現5.7億元,同比增長25.7%。 1951年,縣內開展保險業務,對機關財產、企業財產壹律強制保險,其保險費準列入預算。
1958年12月20日,撤銷保險機構,退還牲畜養豬保險費。隨著人民公社的建立,原辦的財產強制保險,運輸工具保險,運輸保險,公路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由1958年起壹律停辦。
1964年1月重新建立保險公司,1966年受到文化大革命沖擊,機構撤銷。
1980年1月復建保險公司,辦理企業財產、汽車、貨物運輸、船舶及家庭財產等保險。
1983年收保險費38.3萬元。
1984年收保險費45萬元。
1985年收保險費67萬元,超計劃0.2%。
2009年金融機構各項存款余額454984萬元,比年初增加41296萬元(下同);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272226萬元,增加35244萬元。各項貸款余額中,短期貸款余額250532萬元,增加23091萬元;中長期貸款余額21694萬元,增加12153萬元。 1948年,縣財政收入11909725100元東北地方流通券,收支平衡。在支出中,縣政府、縣委會、公安局開支740060020元。
1949年,縣財政收入3 341563 800元,收支平衡。支出經常費、事業費、臨時費等3大項。
1951年,縣財政總收11563875萬元舊人民幣。其中,松江省財政廳補助280808萬元。總支出543742萬元。其中,教育經費占14.04%。
1953年,縣財政收入1432050.8萬元。其中,大項為稅收類,企業收入類,其它收入類中,省財政補助921175萬元,收支平衡。支出分列為經濟建設費類,社會文教費類,行政管理費類,其它經費。在經濟建設費中,分工業建設、農業建設、林業建設、市政建設,占總支出50%左右。
1954年,財政金融的總任務為積極從增加生產,擴大物資交流方面培養財源,厲行節約,積累資金,正確分配,臺理使用,支持經濟建設,國防建設,保證社會主義經濟發展,促進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逐步改善勞動人民生活。財政收入1488379萬元。其中,省財政補助9億元,支出與收入相平衡。支出經濟建設費類23億元,社會文教費類567000萬元。
1959年,縣財政總收入902.9萬元,支出881.2萬元。
1964年,財政決算收支平衡,略有結余。收入大項為企業收入85.3萬元,各項稅收394.8萬元,省補助86.2萬元。其中,農業稅入庫235萬元,占賓縣農業稅收的90%,尚有尾欠26了萬元,1963年陳欠7.6萬元。支出大項為經濟建設類91萬元,社會文教235萬元。其中,教育支出159.9萬元,行政費87.6萬元。
1964年,清理農村社、隊欠國家的賒銷款,預付款和預購定金。回收欠款可根據不同情況,實事求是,區別對待,能收回的盡量收回,不能壹次收回的,分期收回;確實不能收回的,予以豁免。
1967年,縣財政收支平衡。收入方面企業收入84.2萬元,各項稅收523.9萬元,其中,農業稅334.6萬元,省補助53.1萬元,調入其他資金79.7萬元。支出方面,經濟建設類70.9萬元,社交文教類280.9萬元,行政費97.8萬元,其它支出34萬元,上解支出91.7萬元,結余167.6萬元。
1969年,賓縣財政稅務革命委員會掌握賓縣財政收支。這壹年,收入710萬元,支出837.3萬元。其中,基建支出292.4萬元,文教支出263.9萬元,行政費110.7萬元,下鄉人口安置費27.4萬元,撫恤救濟23.4萬元。收支相抵後,超支127.3萬元。文革經費省給指標11萬元,僅上半年實支17.6萬元。縣財稅革委會為了彌補超支,從清稅中清出50萬元,處理凍結存款29萬元,清出帳外資金39萬元,保證了全年支出。
1970年,縣財政金融科主管財政工作,全年收支均為1235.5萬元。支出方面,基本建設550.5萬元,撥流動資金43萬元,資產更新、產品試制15萬元,支農54.4萬元,城市維護13萬元,文教衛生268.8萬元,撫恤救濟239萬元,人口下鄉安置7.4萬元,幹部插隊落戶79.5萬元,上解支出99.7萬元。
1971年,財政總決算,收支相低。稅收576.5萬元,其他收入3.3萬元,補助收入1318萬元,上年結轉收入14.8萬元,計1912.6萬元;工交、農林、電信、糧食等企業虧損514.8萬元,實際收入1397.8萬元。會計支出1 403.3萬元,結余5.5萬元,年終實際列支1397.8萬元,收支持平。
1979年,財政體制改革,支出項目劃細。如企業的挖、革、改,五小企業技術措施支出,商業簡易建築等。支大於收,省財政補助500.8萬元,收支1 429萬元,達到平衡。
1981年,財政收支均增到2 007萬元。其中,行政費增到311.7萬元,文教衛生增到648.2萬元,收入項目內省補助760.3萬元。
1985年,財政總收入2 813萬元。其中,企業8.9萬元,各項稅金收入1747.4萬元。財政總支出2616.1萬元。其中,農、林、水、氣象等事業費257.5萬元,財政價格補貼支出類166.7萬元,文教、衛生、科學事業費1 057.7萬元,撫恤和社會救濟費177.4萬元,行政管理費459.5萬元。
2010年財政收支增長較快。全年財政收入82321萬元,比上年增長54.2%,壹般預算財政收入42508萬元,比上年增長51.8%,財政總支出196486萬元,比上年增長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