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壹次註冊都是對合法權利的確認。
問:妳如何看待不動產統壹登記的本質?
答:市場經濟的本質是產權經濟。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是不動產物權的確認和保護制度。明晰房地產產權是市場經濟的前提和基礎。建立和實施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有利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通過不動產統壹登記,將進壹步提高登記質量,避免物權重疊或沖突,確保各類不動產權利的歸屬和內容最全面、統壹、準確,基於不動產登記強大的公開性和公信力,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產物權。
不動產統壹登記有利於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不動產統壹登記將促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完整、準確、可靠,基於準確有效的信息進行不動產交易,保障交易安全,為建立和完善社會征信體系創造條件。不動產統壹登記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更加便民利民。不動產統壹登記將最大限度地整合資源,降低政府行政成本,進壹步明確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完善政府運行機制,發揮市場的積極作用。
問:不動產登記與反腐、房價有什麽關系?
答:根據中央要求精神,我國實施不動產統壹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城鄉統壹、陸海壹體的包括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海域等不動產的權利登記、確認和保護制度。不動產登記的本意不是不動產,主要目的是建立各類不動產的登記制度。
目前,壹些媒體或網上的解讀認為,實施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有利於防止腐敗,降低房價,影響房地產市場。我認為這些都不是不動產統壹登記的直接目的,不動產登記的客觀出發點也不是考慮反腐和抑制房價,雖然客觀上可能有某種程度的關聯。
緊張的反轉時間有了壹些進展。
問:未來三年工作如何布局?
答:3月26日,第壹次不動產登記部際聯席會議明確,從2014開始,用三年時間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用四年時間運行統壹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今年要建立統壹登記基本制度,明年推進統壹登記制度實施過渡,後年全面實施統壹登記制度。2018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上線運行,基本形成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系統,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登記信息的實時交換、共享和合法查詢,形成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問:迄今取得的主要進展是什麽?
答: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已經取得了壹些進展。國土資源部成立了不動產統壹登記領導小組。目前重點是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頂層設計,制定方案,溝通情況,為下壹步部門銜接做準備。
通過對《不動產登記條例》關鍵問題的前期研究,初步形成了條例的框架和研究成果。同步開展統壹表、卡、冊、證的研究和設計。組織開展不動產登記統壹技術規範和全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整合建設的前期基礎研究工作。今年將圍繞登記機構、登記依據、登記簿和信息平臺“四統壹”推進工作。突出法制建設,全面構建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技術規範等多個層面的制度框架。
為城鄉土地“平權”時代鋪路
問:統壹登記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作用是什麽?
答: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不動產統壹登記的基礎性工作,即“完善產權保護制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制度”。不動產統壹登記,當然包括城鄉統壹。
為推進統壹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我們將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發揮不動產登記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著力加強地方指導和監督,加快各級職責銜接和制度建設,同時加快制定《不動產登記條例》,提出相關法律的“立、改、廢”建議。盡快制定統壹的不動產登記用書和權利證書。研究制定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建設總體方案。
2014主要工作包括啟動和加快包括宅基地在內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供產權基礎。同時,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與不動產統壹登記的銜接。(新華網記者王立斌)
專家:有利於反腐深入
我國將於2016全面實施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國土資源部近日給出明確時間表:2014年統壹登記基本制度建立,2015年推進統壹登記制度實施過渡,2016年全面實施統壹登記制度。2018前,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投入運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基本形成。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陳國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統壹不動產登記時間表的建立,為不動產統計體系建設提供了行動綱領,有利於統壹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平穩有序建立和實施。
“隨著今年個人住房信息聯網工作被納入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設計,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的實施對房產稅和反腐工作有積極的推動作用。”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說。
制度建設醞釀已久,人為因素阻力大。
早在2007年,我國頒布實施的物權法就明確規定:“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近年來,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也被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等中央部門視為工作重點之壹。
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審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明確要求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法制辦、稅務總局等部門在2014年6月底前出臺《不動產登記條例》,實行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2013年5月,國務院法制辦會同住建部、國土資源部開始起草《不動產登記條例》,為即將實施的不動產統壹登記提供法律保障。
但《物權法》規定的相關內容從未得到實施。針對這壹問題,汪玉凱說:“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執行緩慢,主要是人為因素造成的。”
他認為,地方政府和壹些官員之間缺乏合作,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房地產統壹等級制度的實施。壹方面,壹些地方政府為了刺激房地產業,拉動經濟增長,不願意實現房地產信息的透明。另壹方面,壹些腐敗官員為了保護他們非法獲得的財產,會盡力阻止統壹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實施。
此外,陳國強向記者解釋,不動產統壹登記本身具有信息采集面廣、工作量大的特點,壹定程度上影響了不動產登記的制度建設。這是制度沒有完全落實的客觀因素。
責任整合體系建設已進入倒計時。
“不動產登記所涵蓋的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承包地等不動產權利,涉及國土資源部、住建部、農業部等多個部委,因此登記制度從未統壹。”陳國強表示,部門之間缺乏統計信息和數據資源也是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難點之壹。
為解決這壹問題,2003年10月20日,20165438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要“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壹個部門承擔”。會議決定,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壹登記工作,基本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登記依據、信息平臺“四統壹”。
2065438+2004年2月24日,經國務院批準,由國土資源部牽頭,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海洋局等9個部門建立不動產登記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在3月26日召開的第壹次部際聯席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表示,用3年時間全面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用4年時間運行統壹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平臺,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登記信息的實時交換、共享和合法查詢,形成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
隨後,為進壹步加快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國土資源部成立了不動產統壹登記領導小組。3月28日,組長胡存智主持召開領導小組第壹次會議,謀劃今年工作,強調要突出重點,做好不動產登記制度頂層設計。可以說,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已經進入倒計時。
今後,國土資源部將圍繞“四個統壹”原則,進壹步突出法制建設,發揮聯席會議制度優勢,建設信息共享平臺,逐步拓展信息平臺應用領域,為建立和完善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和全國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系統創造條件。
不動產統壹登記可以提高官方不動產信息的透明度
在今年2月國務院召開的第二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建立和完善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被認為是加強反腐敗基礎性制度建設的壹個重要方面。針對這壹問題,專家認為,推進不動產登記和住房信息聯網有利於反腐工作的深化。
汪玉凱告訴記者,官員腐敗與信息公開透明度低密切相關,房產基礎數據的不完善也為貪官安置非法財產提供了機會。因此,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將有助於提高官方不動產信息的透明度,從而發現壹物多用、多用途、不當交易等問題,發現腐敗行為。
此外,房屋信息問題壹直被視為不動產登記的核心問題之壹。因此,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將對房地產行業和個人住房信息的公開產生較大影響。
去年,房地產經紀人潘石屹曾表示,如果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房價會馬上下跌。
對此,陳國強指出,建立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並不意味著房價會立即出現明顯下降,但不動產信息的登記可以為下壹步房產稅的征收提供前提條件,可以使政府明確當地的住房情況,收集準確的住房信息,有利於決策機關制定更加合理的住房發展規劃,也會對民眾住宅不動產信息的公布產生較大影響。
系統前景:實施難度不可低估
雖然國土資源部公布了不動產統壹登記的具體時間表,並提出要在2016年全面實施,但就這項制度未來的發展前景而言,汪玉凱認為“難度不可小覷”。
汪玉凱表示,各類不動產信息瞬息萬變,尤其是不動產信息,在不同時期會表現出具體的差異,這對實施統壹的不動產登記制度提出了挑戰。此外,建立完善的信息更新制度也關系到不動產統壹登記的具體實施。因此,利用雲計算、大數據等新興技術,保證信息更新及時有效,成為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實施的關鍵。
此外,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徐德明在今年兩會期間也強調,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不會侵犯個人隱私,也不意味著個人不動產信息會隨意公開。因此,汪玉凱認為,如何有效合理地使用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也是該系統未來實施的壹個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