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屬於稅收征管法保密的情形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於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稅務機關不承擔保密的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五條 稅收征管法第八條所稱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保密的情況,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於保密範圍。上門申報稅務受理程序
(壹)納稅人到辦稅服務廳稅務文書發送受理窗口領取納稅申報表。如實填寫後報到辦稅服務廳。 (二)辦稅服務廳各納稅申報窗口具體負責接收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表和代扣代繳或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 (三)受理人應對申報表、報告表或其他報送的資料即時進行審核。如發現納稅人申報資料與稅務登記(包括名稱、電話、地址、銀行帳號等)記錄不壹致時,應要求納稅人提供變更依據,經管理部門審核後屬實的,應及時在電腦上更改,同時將變更依據存檔。 (四)對申報內容進行邏輯審核,主要審核稅種、稅目、稅率和計稅依據是否準確。審核中發現納稅人申報的稅種稅目與電腦記錄的稅種登記中的內容不壹致時,要查明原因。如因納稅人填寫錯誤,要求其改正。 (五)對符合要求的申報資料,由受理人簽章並受理日期後,退還壹份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將有簽章和受理日期的申報資料按規定存檔備查。 (六)受理人將申報表錄入電腦,開具稅票征收稅款,並在當天將其他申報資料(如損益表、收支明細表、資產負債表等)錄入電腦。 以上知識就是我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稅收違法行為不屬於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稅務機關不承擔保密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