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通俗講就是“簡並申報表,壹表報多稅”。納稅人在申報多個財產和行為稅稅種時,可在壹張納稅申報表上同時申報。對納稅人而言,可簡化報送資料、減少申報次數、縮短辦稅時間。財產和行為稅合並申報的稅種範圍包括: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環境保護稅、煙葉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增值稅、消費稅的附加稅種,與增值稅、消費稅申報表整合,不納入合並申報範圍。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的意見》 1.問計問需於民。響應“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要求,在全國範圍內征集納稅人繳費人需求及需求實現方式。制定納稅人繳費人稅費服務需求管理辦法,對稅務系統加強納稅人繳費人需求管理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設立稅費服務產品發布前體驗期,在各類稅費服務產品推出前公開招募服務產品體驗師先期體驗,根據體驗師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改進完善服務產品。2.稅費咨詢響應。實行重大稅費優惠政策“壹政壹講、壹措壹談”,增強稅費政策和征管制度解讀的及時性和針對性。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要求,各地12366納稅服務熱線以分中心形式歸並到所在地12345熱線,保留號碼和話務坐席,提供“7×24小時”智能咨詢服務。完善智能咨詢系統功能,提供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互動方式,提高智能咨詢解答準確率。開展線上方式輔助辦稅,實現遠程幫辦、問辦結合,解決納稅人繳費人在業務辦理過程中遇到的信息系統、業務操作等問題。3.改進服務評價。修訂完善納稅人繳費人滿意度調查工作指導意見,進壹步規範和加強滿意度調查工作。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好差評”常態化工作機制,完善“開展評價-差評處理-結果應用”的業務閉環管理模式,確保每項差評反映的問題都能夠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