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內資企業壹般財產損失的核查對象。
內資企業壹般財產損失的核定對象是指“13號令”規定的內資企業財產損失。
(二)金融企業壞賬損失的核銷對象。
金融企業壞賬損失的核銷對象是指4號令規定的金融企業壞賬損失..
(三)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核銷對象出售住房的損失。
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出售住房損失的核定對象,是指《關於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涉及的若幹所得稅業務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國稅發200139)規定的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的住房損失。鑒定對象的信息或鑒定對象的形式,是指與財產損失有關的會計資料、內部證據、外部證據等可以收集、辨認和評價的證據和信息。如:企業相關會計資料、納稅申報資料、財產損失相關單據及證明材料等。根據取證對象的分類,介紹如下:
(壹)壹般企業財產損失核實對象情況
壹般企業財產損失核定的對象信息為13號令規定的財產損失證據,還包括按規定應提供的各類證據。
(二)金融企業壞賬損失認定對象信息
金融企業壞賬損失認定對象信息是金融企業在稅前申報和扣除壞賬損失時,必須向稅務機關提交的相關文件和資料。
(三)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後,出售損失住房的核查對象信息。
關於停止實物分房後出售房屋滅失的認定對象信息,由於國家稅務總局對出售房屋滅失的證據沒有統壹規定,實際工作中應以各省市稅務機關要求的證據材料作為認定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