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財稅銀行(銀行)扣款,就是簽訂三方協議(企業、稅務、銀行),實時直接轉賬到稅務局的繳稅銀行,減少納稅人繳稅的時間。
2.財政、稅務、國庫、銀行以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國庫信息處理系統(TIPS)為聯網樞紐,財政、稅務、國庫、商業銀行實現電子信息的全方位流轉,完成稅收收入的征收、入庫、退庫、更正、對賬,通過安全、準確、快捷的電子處理手段,為納稅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納稅服務,實現稅款資金的快速繳納。
3.《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於印發財稅庫款電子繳款橫向聯網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庫〔2007〕49號)
擴展數據:
財稅庫款電子繳款橫向聯網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含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下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庫(以下簡稱國庫)、商業銀行(含信用社,下同)等聯網單位在國庫稅收電子支付橫向聯網(以下簡稱橫向聯網),以及稅收繳款、退稅、更正、免抵、對賬等業務和信息的電子化處理。
第三條本辦法第三條所稱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是指聯網單位辦理稅收收入繳納、退還、更正、免抵、對賬等業務的過程。和* * *以電子方式通過橫向聯網系統享受信息。本辦法所稱電子支付信息,是指聯網單位通過橫向聯網系統發送和接收的各類信息,包括稅收收入繳納、退還、更正、免抵調、對賬等業務處理過程的信息,以及業務處理和信息共享所需的公共* * *數據代碼等其他信息。
第四條實施稅收電子繳庫應當遵循安全、規範、便捷、高效的原則。
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和國庫應當在本轄區內共同組織實施稅收收入電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