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全國總工會、 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國防科工委、人事部、勞動保障部國資委、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工商聯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財建〔2006〕317號)第三條規定,切實保證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足額提取及合理使用。
企業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列支範圍包括 :
1.上崗和轉崗培訓 ;
2.各類崗位適應性培訓 ;
3.崗位培訓、職業技術等級培訓、高技能人才培訓 ;
4.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 ;
5.特種作業人員培訓 ;
6.企業組織的職工外送培訓的經費支出 ;
7.職工參加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
8.購置教學設備與設施 ;
9.職工崗位自學成才獎勵費用 ;
10.職工教育培訓管理費用 ;
11.有關職工教育的其他開支。
開展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教育工作,是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主動適應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對高層次經營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積極探索和完善具有我國特色的MBA教育體系的重要舉措。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EMBA)專業學位,是工商管理碩士(MBA)專業學位教育的壹種特殊形式。
企業支付的高管總裁高級研修班費用如果屬於“財建〔2006〕317號文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範圍,則可作為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目前社會各類高管總裁高級研修班多為MBA學歷教育,如果企業上述高管研修班為學歷教育,則不屬於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範圍,所需費用應由個人承擔,與企業取得收入無關,不得在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