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殘疾證就能免,但是減免額度會跟殘疾等級的不同以及每個地區執行標準的不同產生變化,具體需要詳詢當地的稅務局。
涉及殘疾人稅收優惠政策有兩種:
1、經認定的社會福利企業安置“四殘”(盲、聾、啞及肢體殘疾)占企業生產人員50%以上的生產企業免征增值稅(國稅發[1994]155號)。
2、對殘疾人員個人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免征增值稅(財稅字[94]004號)。
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並註明屬於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和多重殘疾的人員,以及持有《中華人民***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的人員(殘疾證應在有效期內)享受個人所得稅減征管理規定。
擴展資料:
持殘疾證能享受到的生活救助
1 、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和國殘疾人證》 ( 以下簡稱《殘疾人證》 ) ,無固定性收入,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成年重度 (1-2 級 ) 殘疾人發放特殊生活補助,農業戶口每人每月補助 60 元,非農業戶口每人每月補助 80 元。
2、城鄉重度殘疾人憑《殘疾人證》,由所在區、縣(市)為其代繳全部養老保險費(每年100元)。
3、農村殘疾人、殘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擔“壹事壹議”籌資籌勞費用。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家庭,每月每戶減免6噸水費、10度電費、6立方米天然氣費、8元有線電視費,鋼瓶液化氣按每瓶85元的價格供應。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本人申請辦理公證的,減半收取公證費。
6、持有《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繳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未成年人80元,其中個人繳納16元,財政補助64元;18周歲及其以上居民300元,其中個人繳納60元,財政補助240元。
7、散居城市的重度殘疾人,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上浮30%。
8、中輕度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可在居住地社區申請居家托養救助服務,經區縣(市)殘聯審批通過的,區和長沙縣按不低於每人每年1000元的標準為受益對象提供居家托養服務,瀏陽市、寧鄉縣按每人每年不低於800元的標準為受益對象提供居家托養救助服務。
9、農村殘疾人申請宅基地符合條件的,應當優先安排宅基地並免收規劃費;拆房建房的,國土部門免收代辦服務費。城市規劃區內農村殘疾人家庭自建自住住房的,免收城市建設配套費。
10、無房的殘疾人家庭首次購買二手住房的,在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免收購買方應交的手續費。對農村殘疾人免收房屋、宅基地權證工本費。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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