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和吸引國內外客商到唐山市曹妃甸工業區(以下簡稱工業區)投資興業,加快工業區開發建設,除國家、省、市制定的政策外,結合工業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壹、項目準入條件
1、入區企業必須是在區內進行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的法人企業(註冊企業實行屬地管理),新註冊企業註冊資本要與企業項目投資總額相匹配;
2、來工業區投資的項目要符合工業區產業發展方向,項目投資強度不低於200萬元/畝;
3、投資企業在取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需在半年內開工建設,並按核準計劃投入,不按期建設造成土地閑置的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閑置費,兩年內不能正常開工建設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政策支持
1、凡來工業區落戶的工業項目,在土地、稅收、收費等方面給予下列支持:
單位:人民幣
綜合地價
壹般性工業用地不低於10萬元/畝
土地使用稅
企業入區年度起,地方留成部分給予減半征收,時限5年
企業所得稅
自企業贏利年度之日起,地方按統壹政策留成部分給予減半征收,時限3年
各項收費
涉及工業區部分免除
2、所提供的建設用地達到“八通壹平”(路、電、訊、工業用水、生活用水、汙水、雨水、熱)的建設要求,管線等配套設施通至主幹路紅線。
三、關於手續辦理
1、凡入區的工業項目,由投資方提供申請報告,招商合作局協助投資方辦理相關手續;
2、建立項目綜合評審會議制度。由主管主任牽頭,招商合作局、發展改革局、規劃建設管理局、國土、環保等部門聯合會審,確定入區項目;
3、凡投資總額在工業區權限內(含省下放的權限)備案、核準的項目,由招商合作局負責備案、核準。工業區權限外的項目由發改部門組織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