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按其加工程度不同可以分為符合《農業產品征稅範圍註釋》,和超出註釋範圍部分,在《農業產品征稅範圍註釋》範圍內的茶葉,壹般納稅人銷售的按13%的低稅率征收。超出範圍的壹律按正常稅率征收。
附:茶葉有關企業增值稅的納稅分析
茶葉生產企業主要是繳納增值稅,由於茶葉企業類型較多,涉及的增值稅征納計算問題比較復雜。筆者在茶葉生產企業工作多年,對各類茶葉企業在會計核算時如何計算繳納增值稅做過壹些調查,現就幾種類型的茶葉生產企業分析如下:
壹、茶葉初制加工廠
茶葉初制加工廠屬於農業初加工企業,生產的產品屬初級農產品,除自產初級農產品享受免稅政策外,其他初級農產品均應繳納增值稅。但就初制茶葉加工企業類型來分析,各類型初制企業納稅計算又不相同。
第壹類茶葉初制企業是投資種植茶葉,擁有自已的茶園,對自產茶園的茶葉進行初加工、生產自產初級農產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廠,這類企業銷售自產農產品屬於增值稅條例第16條稅法上規定的“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範疇,按稅法規定不應繳納增值稅。
第二類茶葉初制企業是沒有種植茶葉,向外收購茶青(茶葉鮮葉)進行初制加工,生產各類初級農產品毛茶的初制加工廠。這類初制企業銷售生產的茶葉農產品不是自產而是收購後生產,應繳納增值稅。如果該初制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其應納增值稅直接用不含稅銷售額乘6%的征收率,即:
應納增值稅=銷售額 × 征收率
如果初制企業是壹般納稅人,應納增值稅計算則比較復雜,要求先計算出增值稅的銷項稅和進項稅。銷項稅按銷售的毛茶不含稅銷售收入乘初級農產品稅率13%計算。進項稅計算包括收購的原材料、加工過程中耗用的輔料、動力、包裝物,購銷原料及產品的運輸費等都要計算,收購的原料茶青按農產品收購發票上的買價乘13%扣除率計算增值稅進項稅,運費按取得的合法運輸發票上的運費金額乘7%計算增值稅進項稅,其他包裝物、輔料、動力等則按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上的稅額抵扣。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得抵扣。
應納增值稅則按銷項稅減進項稅的差額納稅,即:
應納增值稅=銷項稅 — 進項稅
第三類茶葉初制企業是擁有茶園,但自產茶葉不能滿足生產需要,既生產部分自產毛茶,又對外收購部分茶青加工毛茶的初制茶葉加工廠。這類初制加工廠生產經營涉及到兩種情況,壹是生產部分自產毛茶,二是生產部分外購毛茶。前者是免稅業務,後者是應稅業務,按照增值稅條例上規定“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所以,這類初制企業首要的是對自產和外購生產的毛茶銷售額分別核算,這樣自產毛茶納稅才能按按前面第壹類初制加企業所述“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初級農產品免征增值稅”情況處理,外購茶青生產的毛茶則按前面第二類初制企業所述情況繳納增值稅。如果說不將自產和外購分別核算,按稅法規定自產免稅部分也會視同外購從高適用稅率納稅。
在初制茶葉加工企業中有些由於規模小、甚至是個體企業,會計核算不健全,或沒有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這種情況下,稅務部門往往會按稅法規定,對個體經營或會計核算不全企業采用核定征收辦法,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