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繳納營業稅的,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營業稅問題的通知》規定
第二條、對2008年1月1日以後,符合《通知》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但土地使用權歸還方必須提供房地資源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並蓋土地管理專用章),經主管稅務機關確認,可不征收營業稅.
第三條、對2008年1月1日以前,符合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並有本市市、區、縣各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批文的,可不予征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壹)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二)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城鎮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第壹條、對被拆遷人按照國家有關城鎮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於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
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按以下不情況進行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有關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企業取得的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按以下不情況進行處理處理:
(壹)企業根據搬遷規劃,異地重建後恢復原有或轉換新的生產經營業務,用企業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資產和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重置固定資產),或對其他固定資產進行改良,或進行技術改造,
或安置職工的,準予其搬遷或處置收入扣除固定資產重置或改良支出、技術改造支出和職工安置支出後的余額,計入企業應納稅所得額.
(二)企業沒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資產、技術改造或購置其他固定資產的計劃或立項報告,應將搬遷收入加上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後的余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利用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購置或改良的固定資產,可以按照現行稅收規定計算折舊或攤銷,並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四)企業從規劃搬遷次年起的五年內,其取得的搬遷收入或處置收入暫不計入企業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在五年期內完成搬遷的,企業搬遷收入按上述規定處理.
拆遷補償款如何納稅?整體上來說,通過小編老師匯總的相關介紹資料,我們都是非常清楚的獲得拆遷補償賬款的稅收應該是不用繳納營業稅的,關於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都是有著其他的政策規定的,如果妳們對此內容還有其他會計問題需要咨詢,歡迎妳們來這裏搜索相關資料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