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餐飲業主要經營食品和飲料等商品,根據國家稅收政策,應納增值稅。壹般情況下,增值稅稅率為3%或者6%;
2、營業稅:在我國營業稅改革之前,餐飲業主要依據營業額繳納營業稅。但現在,營業稅已經被改為增值稅,因此壹般情況下不需要再繳納營業稅;
3、所得稅:餐飲業的小商販,如果屬於個體經營,則需要繳納所得稅。在繳納所得稅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不同的稅收政策,如簡易計稅、查賬征收等;
4、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稅:根據國家稅收政策,餐飲業需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稅。這兩項稅費的征收標準是按照增值稅的稅率計算的。
餐飲業小商販應繳納的稅費標準因地區、稅種和稅務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壹般情況下餐飲業小商販需要繳納的主要稅費:
1、增值稅:按照國家稅務部門的規定,餐飲業小商販壹般需要繳納增值稅,稅率通常為3%或者6%;
2、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餐飲業小商販也需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附加費,征收標準是按照增值稅的稅率計算的;
3、所得稅:如果餐飲業小商販屬於個體工商戶,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壹般情況下,所得稅的稅率和稅前收入有關,稅率通常為5%至35%不等。
綜上所述,對於餐飲業小商販而言,繳納的稅費標準和政策會因地區和經營規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實際操作中,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查詢當地的稅收政策和標準,以確保繳納的稅費合規合理。同時,建議餐飲業小商販咨詢專業的稅務師或者稅務機構,以獲得更加具體和專業的建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