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
1.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
2.組織起草和審核市局重要文稿;
3.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
4.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5.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
6.負責辦公自動化系統的運行和維護工作;
7.管理其他行政事務;
8.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9.編輯地方稅誌;
10.負責市局黨組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市局黨組中心組學習會議的會務管理和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
2.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
3.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
4.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並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
5.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
6.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
7.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
8.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
9.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
10.承擔執法資格認證有關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1.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3.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
4.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政策管理;
5.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
6.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所得稅處
1.組織實施居民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3.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
4.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
5.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1.編制年度稅收計劃;
2.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制度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
4.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等相關制度;
5.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納稅服務處
1.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
2.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
3.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
4.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
5.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6.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
7.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1.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
2.研究實施專業化征收管理和完善稅收征管規程的建議;
3.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
4.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
5.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
7.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標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8.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財務管理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政府采購等辦法;
2.審核匯編部門預算、決算;
3.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
4.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
5.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產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
6.管理機關財務工作。
督查內審處
1.根據總局、省局有關制度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擬定、完善相關制度;
2.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出處理意見和解決辦法,強化執法監督,糾正各類稅收違法行為;
3.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推行稅收執法考核信息系統、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
4.組織實施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提出評價、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5.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要求;
6.牽頭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國稅系統開展的監督和審計工作,協調、督促審計監督決定及有關事項的落實;
7.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人事處
1.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擬訂具體實施方案;
2.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
3.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
4.承擔下壹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
6.幹部出國出境管理,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7.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教育處
1.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
2.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
3.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
4.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
5.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
6.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
7.負責網絡學校的日常管理,實施系統內的網絡教育;
8.負責穩步推進系統學習型組織建設。
監察室
1.組織落實紀律檢查、執法監督、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
2.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3.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
4.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5.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
6.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7.開展本系統黨風、政風、行風工作;
8.按幹部管理權限,參與受理本系統公務員的控告、申訴和辦理信訪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1、組織實施出口退(免)稅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2、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內退稅、免抵調庫計劃;
3、監督檢查出口退(免)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際稅務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1.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
2.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
3.牽頭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4.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
5.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
6.組織實施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