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線下查詢。用戶可以攜帶上自己的身份證,前往所在地的社保中心查詢。壹般情況下,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壹般都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等信息就可以進行身份證查詢社保;
2、線上查詢。即網上查詢,用戶可以登錄所在城市的官方社保網站查詢。當然,也可以通過微信、支付寶等軟件查詢。以微信為例,用戶在微信上搜索電子社保卡,然後進入小程序,登錄上自己的信息,然後點擊右上角查看證件,輸入社保卡密碼之後,就可以查看卡號。
沒有社保卡怎麽辦
當事人沒有社保卡,如果是未進行社保登記的,則可以要求單位為其申報社保登記、領取社保卡或者自行申報並領取,具體流程如下:
1、當事人實現就業後,在用人單位參保社保的,辦理社保的流程如下:
(1)當事人參保時,應帶上本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學歷證明、勞動合同等證件及資料;
(2)由用人單位的相關人員(如人力資源部門等)申報參保後,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去當地的社保部門領取社保卡即可。
2、當事人屬於個體工商戶或者在戶口所在地以個人名義參保社保的:
(1)參保時,應帶上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2)去當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參保,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參保手續,再憑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去當地的地點銀行的任壹營業網點領取社保卡即可。
如果是遺失了社保卡,則可以去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補辦。補辦社保卡的流程具體如下:
1、預掛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務網點(設在街道社保所)進行書面預掛失。掛失後,社保卡將停止結算功能。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在預掛失後又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醫,則不需撤銷掛失,預掛失10天後自然解掛,社保卡可恢復正常使用;如果急於看病就醫,可到任意壹個社保卡服務網點辦理撤銷掛失手續;
2、補新卡。預掛失後可辦理正式掛失與補新卡手續(正式掛失後不能撤銷)。補卡時可委托他人辦理,辦理時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在填寫《申請單》後,由社保卡服務網點工作人員辦理。此時,工作人員會開具壹張《領卡證明》。如果在補卡期間生病,則可拿著《領卡證明》到定點醫院就醫,並保留處方明細、收費單據,按手工流程報銷;
3、領新卡。在辦理完補新卡手續15個工作日後,補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和《領卡證明》,到社保卡服務網點領取新卡。
社保卡在哪裏補辦
社保補辦可以到社保卡服務網點來進行補辦,社保卡的補辦流程:
1、社會保障卡丟失或被盜,建議先撥打咨詢電話12333辦理電話掛失;掛失的材料具體如下:
(1)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
(2)壹寸照片若幹等;
(3)到就近的社保中心辦理補卡手續。
2、盡快到市社保中心社保卡管理科受理窗口辦理掛失、更換手續(電話掛失至櫃臺辦理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3、到市政務中心壹樓農業銀行繳納社保卡制作工本費;
4、社保卡管理科與制卡公司做好制卡材料和已制卡的交接工作;
5、領卡人憑收費票據到原經辦的社保機構領取新制作的社會保障卡。自櫃臺受理掛失、更換之日起5個工作日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予以報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註銷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