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經銷企業銷售成品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應通過系統中"專用發票填開"模塊開具,"單位"欄必須為噸,"數量"欄必須填寫且不能為0.
所有成品油發票均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
(壹)銷售成品油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為成品油發票.
(二)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由主管稅務機關開通.成品油的生產和經銷企業分別使用相應的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
(三)納稅人應按照以下規則開具成品油發票:
1、成品油生產企業、經銷企業,自2018年3月1日起,您銷售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等成品油,須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含電子發票和卷票).(盡快升級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
2、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成品油消費稅實行從量計征,為便於計算成品油發票上載明的成品油數量對應的消費稅稅額,成品油發票的"數量"欄統壹為"噸"或"升",以其他計量單位銷售的成品油開具發票時,應按規定的換算率換算為"噸"或"升".
3、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原因涉及銷售數量的,應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中填寫相應數量,銷售折讓的不填寫數量.
4、成品油批發和加油站等經銷企業,開具成品油發票的某壹類別油品總量,應不大於所取得的成品油專用發票、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載明的同壹類別油品總量.
5、成品油生產企業、經銷企業:成品油銷售必須要錄入庫存(包括2018年3月1日的期初庫存數和以後購進油品數量),然後開票系統才能開出來增值稅專用發票.
6、發票打印保存時,系統自動檢查本次開具的數量不得大於同類型成品油的可開具庫存數量.
7、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退貨開具紅字發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銷項負數".
成品油發票開具註意事項有哪些?
(1)納稅人需要開具成品油發票的,由主管稅務機關開通成品油發票開具模塊
(2)成品油專用發票、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普通發票(卷式)無此要求;
(3)成品油專用發票、普通發票、電子普通發票"數量"欄必須錄入、"單位"欄必須選擇"噸"或"升";增值稅普通發票(卷式)"數量"欄必須錄入(卷票沒有單位選擇項,默認數量的單位為"升");
(4)所有類型的成品油發票納稅人識別號必須填;
(5)所有類型的成品油發票必須有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簡稱,例如*汽油*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