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全稱是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壹個行政單位。
2017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成立。城管執法局是行政單位,城管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式培訓後,按照局、隊法制人員編制進行調配。
國家監察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察局,其省、自治區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部門為城管局,基層執法機構為鄉鎮城管執法所和縣市城管執法所。
城管人員構成:
1.現在的城管隊伍,大部分都是城管協管員。這種城管屬於臨時工,地方隨時可以招,數量非常多,占城管群體總數的90%以上。由於準入門檻低,城管協管員人員復雜,既有企業失業人員,也有少量農民工。這樣的人員是沒有編制的,既不是事業單位,也不是公務員。
2.相對於城管協管員,更高壹級的是行政執法中隊的城管隊員。這類人員屬於事業單位編制。這種城管是正規的城管,通過了當地機構的考核。比較年輕,學歷普遍在本科以上,數量很少。這種城管隊員穿制服,戴頭盔,穿防刺背心,帶對講機。
3.還有壹種城管屬於公務員編制,即城管部門的科長、副科長、辦事員等城管領導屬於公務員,大部分是轉業軍官。這種城管收入最高,享受公務員的收入和待遇。
行政執法局屬於行政單位。
行政執法局是市政府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專項城市管理活動和重大執法活動;查處或監督城管違法執法案件。
行政執法局的職能:
(壹)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研究制定我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制定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市容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
(四)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嚴重影響城市規劃行為,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