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城建稅的定義是什麽?
城建稅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簡稱,是對從事工商業經營並繳納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壹種稅。
二、城建稅的納稅人
承擔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原來繳納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1994稅制改革後,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進口商)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在征稅範圍內從事工商業經營並繳納“三稅”(即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下同)的單位和個人。凡繳納“三稅”之壹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同時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從事建築、安裝、修理、裝飾等業務的施工企業為營業稅納稅人,從事工業生產的施工企業及其下屬預制構件廠、車間在企業承包的工程中使用預制構件等。,並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所以他們是增值稅的納稅人。自然,建築企業也是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此外,建築業企業代扣代繳營業稅、增值稅的,還應當代扣代繳城市維護建設稅。
三、城建稅的稅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城建稅是根據不同層次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需要而設計的,不同地區實行不同的比例稅率,即根據納稅人所在的市、縣或鎮等不同行政區域規定不同的比例稅率。具體規定如下:
(1)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這裏所說的“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市區”是指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市轄區(含郊區)的區域範圍。
(2)縣、鎮納稅人的稅率為5%。這裏所說的“縣城”是指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的縣城、縣城建制鎮(區級鎮),縣城、縣城建制鎮的範圍以縣人民政府批準的市區為準。
(3)納稅人不在市區、縣城、縣城所屬鎮的,稅率為1%。
納稅人在外地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按照納稅發生地適用的稅率征收城建稅。
廣州地稅函[2005]216號明確提出:隨著城市化的深入,有的市屬縣撤縣設市,有的撤市設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地方稅務征收機關根據地區屬性,按照下列適用稅率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
納稅人所在地在縣、鎮的,稅率為5%;
納稅人所在地不屬於市區、縣、鎮的,稅率為1%。
四、城建稅的征收方法
(壹)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期限和地點
根據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應與“三稅”同時繳納。自然,納稅期限和地點也與“三稅”相同。例如,某建築企業位於A市,在此期間在B市承包工程。根據規定,其在B市的工程結算收入應繳納營業稅,相應的,還應繳納B市營業稅對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2)預付稅款
對第壹期1、3、5、10、15繳納“三稅”的納稅人,應提前繳納“三稅”及相應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3)納稅申報表
企業應在每月月底申報“三稅”,同時申報城市維護建設稅。
(四)繳納稅款
壹個月繳納“三稅”的建築企業,在當月全部繳納“三稅”時,應按照納稅申報表確定的應納稅額全額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現在是法制社會,很多與生活息息相關的事情都離不開法律,所以要了解壹些法律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