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國家計委、財政部、建設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通知》,以推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
明確規定建立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根據該通知,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可按家庭或居民人數收取。
為充分體現生產者付費原則,促進生活垃圾減量,《通知》要求有條件的城市按照生活垃圾量收費。
擴展數據:
《2018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年度報告》顯示,2017年全國202個大中城市生活垃圾產量超過2億噸,其中僅北京就超過900萬噸。
但是,很多發言人評價說,雖然垃圾分類制度在中國已經提出很多年了,但是直到現在,即使在北京、上海等最發達的城市,垃圾分類法規仍然形同虛設。
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春賢看來,與填埋、焚燒等傳統方式相比,垃圾分類環節更多、標準更高,需要完整產業鏈的支撐。
“比如交通,現在大部分小區和公共場所都有分類垃圾箱,但是分類交通並不完善。即使前端分類,也是在運輸環節混在壹起,導致分類效果大打折扣。”張春賢建議加強加工鏈建設。
草案第五十條明確規定,生活垃圾處理按照生產者付費的原則實行收費制度。這壹規定在審議中引起了熱烈的討論。收費是世界各國各地區處理生活垃圾的趨勢。然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譚耀宗表示,對生活垃圾收費必須考慮到可行性和人們的生活習慣。
百度百科-生活垃圾處理費
人民網-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是良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