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保人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到當地村(居)委會填寫參保登記表。
2、村(居)協管員負責審核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並於每月20日前上報鄉鎮(街道)辦事處。
3、鄉鎮(街道)辦事處初審無誤後,及時將參保信息錄入城鄉居保信息系統,在《登記表》上簽字蓋章,並於每月25日前上報縣級社保機構。
4.縣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參保信息後,將相關材料歸檔備案,每月月底前將參保信息提供給金融機構,並向參保人發放社會保障卡。
擴展數據:
治療支付流程
1,鄉鎮(街道)辦事處按月通過信息系統為下月即將到達領取待遇年齡的參保人員生成《領取待遇通知單》,提交村(居)協辦單位。
2.村(居)協辦單位通知老年參保人員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3.參保人員年滿60周歲當月,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社保卡等相關材料到村(居)委會辦理待遇領取手續。
4、村(居)協管員核對參保人員提供的材料是否齊全,簽字蓋章後,於每月20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鄉鎮(街道)辦事處。
5、鄉鎮(街道)辦事處審核參保人員的年齡、繳費等情況。,並於每月25日前報縣級社保機構。
6、縣級社保機構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進行重復待遇數據比對,核定計算領取金額。生成《待遇審批表》,金融機構通過社保卡發放給我。
長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