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集的方法。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實行“政府主導、部門協作、村組(社區)征收、稅收征收、財政保障”的征收模式,通過湖北省電子稅務局、楚稅通APP、代收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湖北農村商業銀行)APP申報繳費。
1.手機APP支付。鄉鎮人民政府指定的村(社區)醫保經辦人員指導城鄉居民使用手機APP自行繳費、代繳費。
2.村民小組(社區)應當集中申報繳費。村(社區)醫保經辦人員按戶采集城鄉居民參保信息和資金,通過電子稅務局集中申報繳費。
收集標準
(壹)2023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350元。
(二)經有關部門認定的特殊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部分或全部由政府補貼。同壹人同時符合各項補貼發放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進行補貼,不得重復補貼。
1.對鎮振興辦認定的不穩定脫貧人口、易致貧邊緣戶、突發嚴重困難戶、返貧人口,個人繳費175元,政府補助175元;貧困人口個人繳納240元,政府補助110元。
2.鎮民政辦認定的農村和城市低保對象,個人繳納30元,政府資助320元;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個人繳費175元,政府補助175元;
3.由鎮民政辦、鎮衛生院、鎮殘聯、鎮退伍軍人事務站等部門認定的城鄉困難群眾、孤兒、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優撫對象不繳費,政府全額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