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住宿費可以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費用開普通發票。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將在全國91個城市住宿業,試點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在這91個試點城市中,月銷售額超過3萬元(或季銷售額超過9萬元)的住宿業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提供住宿服務、銷售貨物或者發生其他應稅行為,可自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專用發票,不用再跑國稅辦稅大廳了,單份專用發票可開具的最高金額為9999.99元(不含稅)。
全行業營改增後,增值稅鏈條打通,能否充分抵扣是影響企業稅負的重要因素。只能增值稅專用發票能夠作為抵扣憑證,增值稅普通發票不能用於抵扣。
以下項目可以抵扣:辦公用品/電子耗材;車輛租賃;房屋租賃;物業管理;郵電費;水費/電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住宿費。
這些情形不能抵扣:集體福利費;個人消費、餐費;差旅費(除住宿);免稅項目支出;供應商無法取得抵扣憑證。
消費者在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需提供所在單位稅務登記證號、企業名稱、電話號碼、企業賬號、開戶銀行信息。根據國稅總局已明確的規定,消費者只需提供信息即可,不需提供相應憑證。市國稅局建議企業,可將相關信息制作成小卡片,方便員工索要發票。
擴展資料:
昆明是試點城市之壹。從昆明市國稅局了解到,預計全市涉及的試點納稅人有142戶。需要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試點納稅人,2016年8月1日開始,國稅局升級開票系統、重新核定票種後,按程序領用發票即可開具。自開和代開同樣按3%的征收率繳納稅款,納稅人的稅負不變。
人民網-8月1日起?這些納稅人也能自開增值稅專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