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5438至0985年我國開始全面實施出口退稅制度以來,出口退稅在促進我國商品出口和對外貿易發展,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2008年以來,國家多次提高出口退稅率,出口商品平均退稅率從10.9%提高到14.7%。近年來,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犯罪分子利用政策和管理漏洞,以更加專業、隱蔽和智能化的方式騙取出口退稅。
出口騙稅的類型和特點
從近年來查處的主要騙稅案件分析,出口騙稅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壹是跨地區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稅人員流竄全國,與生產企業或銷售企業相互勾結,以低廉的開票價格直接向騙稅人員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形成供應企業虛開發票的違法事實,騙稅人員形成用於申報出口退稅的發票電子信息。
二是虛增銷項稅或隱瞞銷項稅。出口企業通過虛假購進貨物或者虛構自產貨物等手段,故意取得虛假進項發票或者購貨憑證,虛增銷項稅額;或者隱瞞國內貨物銷售收入,減少國內貨物當期增值稅銷項稅額,使銷項稅額小於進項稅額,進而形成騙取出口退稅的“資源”。
三是虛構出口業務。出口企業將純內銷業務經營為內銷和出口混合業務,利用海關提高出口貿易便利性和出口貨物查驗率低的特點,虛報出口或借貨出口,采取以次充好、低價高報、少填多補、虛增數量等方法編造出口業務。
四是大量付費業務。出口企業采用買單的經營模式,幾乎不參與相關經營活動,被騙稅者在幕後操縱,由他們壹手包辦幾乎所有的手續,不僅提供虛假的貨源,還介紹假的國外客戶,形成申報出口退稅的法律文書,而不是在真實的出口業務中作弊。
五是虛假報關出口。騙稅人員往往虛增出口價格,以此為原料將退稅率低的貨物和不退稅的貨物變為成品,虛報退稅率高的貨物或以成品名義申報出口等。,並非法獲取虛報出口貨物退稅憑證電子信息。
第六,虛假貨運和報關代理。在合法業務的幌子下,報關員和貨代公司將其掌握的大量真實貨物單證信息層層倒賣給騙稅人員,制造各種虛假退稅申報單證,以應對稅務機關的檢查。
出口騙稅的原因
騙取出口退稅的原因復雜,既有經濟利益驅動的主觀原因,也有增值稅制度不完善、出口退稅管理機制不健全等客觀原因。
壹是增值稅制度不完善。隨著營改增的全面實施,增值稅成為我國第壹大稅種。但是,為使增值稅改革順利進行,現行增值稅政策存在大量減免稅政策,簡單征收、差別征稅、稅率過高等問題仍然普遍存在,在壹些環節打斷了增值稅抵扣鏈條。多種抵扣憑證並存,為虛開發票、騙稅留下隱患;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服務時,不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從而形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漏洞。
二是出口退稅管理機制不完善。出口退稅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不能滿足出口退稅的要求。出口退稅審核管理模式不適合外貿出口。目前出口退稅的審核主要是通過出口退稅審核系統,依靠計算機來完成各個審核環節。出口退稅的管理人員無法了解出口企業的經營狀況、外貿出口的運行機制、出口商品或服務的必要流程等。,而不能用出口稅收政策從高位、多角度服務和管理出口經濟,所以出口稅收政策效果不明顯。出口企業征退稅管理脫節,征退稅管理之間缺乏有效的信息傳遞,客觀上難以對跨省供貨企業進行有效把關;出口騙稅風險監控機制尚不完善。
防範出口騙稅風險的對策
騙取出口退稅的多樣性及其成因的復雜性,決定了當前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是壹項長期的系統工程,不可能壹蹴而就。
增強出口騙稅的風險意識。防範出口騙稅的發生,首先要強化出口騙稅的風險意識,引導出口企業建立風險內控機制,確保政策許可和程序合規,提高自身的風險防範能力。其次,樹立外貿科學發展觀,應弱化外貿出口指標考核,摒棄高度依賴國際市場的出口發展模式,註重調結構,擴大內需,培育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完善增值稅制度。增值稅制度是出口退稅制度的基礎。只有完善增值稅制度,加強稅收征管,構建完整的增值稅鏈條,才能從根本上防範出口騙稅風險。壹是規範增值稅優惠制度。取消打斷增值稅鏈條的優惠政策,保證增值稅鏈條的完整。確需支持給予增值稅減免的,應當采取不影響增值稅鏈條完整性的政策措施,如實行先征後返。二是規範增值稅抵扣憑證。統壹增值稅抵扣憑證,取消農產品收購憑證等其他增值稅抵扣憑證。企業只能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徹底解決了農產品進項抵扣難以控制和管理的問題,遏制了騙取進項稅抵扣的發生。三是完善增值稅管理。提高增值稅政策執行的規範性和統壹性,加強增值稅征收管理,依法嚴密防範和打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違法犯罪行為。放寬壹般納稅人認定標準,逐步將小規模納稅人納入壹般納稅人管理。四是加強出口商品征稅和退稅的銜接。整合綜合征管信息系統、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和出口退稅管理系統,構建高度統壹的稅收管理信息平臺,打破地區間稅收征管信息溝通不暢的局面,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全國共享。
進壹步完善出口退稅管理機制。在用計算機自動比對替代人工審核的基礎上,將工作重心轉移到出口騙稅風險防控上來,加強反騙稅監測分析。壹是完善出口退稅審核系統疑點設置。科學準確地設置審計疑點。疑點的設置要簡單明了,審計人員通過疑點的處置可以有效防止騙稅,規範管理。二是建立健全風險預警監控管理體系。建立出口騙稅風險管理團隊,優化預警監控操作流程,完善出口退稅預警監控指標體系,快速識別出口騙稅風險點和監控點,形成總局、市、區(縣)三級監控網絡。預警、監測和管理體系要重在預防,通過風險防控形成打擊騙稅的高壓態勢。三是實行專業化管理。加強出口騙稅風險應對與其他部門的有效銜接。對風險等級較低的出口企業,納稅服務部門要督促企業自查整改;對風險等級較高的出口企業,退稅部門將進行案頭審核、面談、舉證、現場核查等退稅評估;高風險出口企業由檢驗部門進行檢驗。
完善外貿出口管理體系。外貿主體形式的多樣化,加大了假出口和騙稅的區分難度,需要完善外貿出口制度。壹是實行外貿出口代理制,大力推動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進壹步完善現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退稅管理辦法,按照扶持、促進、管理的邏輯順序,適當簡化外貿綜合服務企業出口退稅管理要求,促進這壹外貿新業態快速發展。促進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發展,可以避免我國出口貨物多環節流通,堵塞出口退稅管理漏洞。二是穩步推行市場采購的出口貿易方式。對市場采購貿易出口的貨物,實行增值稅免抵退稅政策,可以從制度上防止少征稅、多退稅和騙取出口退稅的發生。
依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行為。針對涉嫌出口騙稅案件難以查證、取證、認定的問題,需要完善法律法規,明確界定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細化懲治騙取出口退稅違法行為的法律規定,做到有法可依。
完善跨部門協調機制。稅務、海關、外匯管理、商務、公安等部門要積極溝通協調,拓寬合作渠道,探索合作方式,完善和加強防範出口騙稅風險的協調機制。第壹,要明確各部門的職責。海關將提高海關查驗率,嚴厲查處借貨出口、假出口、假報關等違法行為;外匯管理部門加強出口企業外匯管理,嚴厲打擊非正常收匯;商務部門關註外貿出口發展趨勢,加強企業出口經營資格管理;公安機關充實經偵力量,嚴厲打擊騙取出口退稅的違法行為。二是實現跨部門信息共享。有關部門應當建立稅收征退信息、出口信息、結匯和收款信息、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進出口資格審批信息、涉稅違法企業查處信息等定期交換機制。
(作者:李周光磊孫文勝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