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須,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措施,具體流程如下:
1、出口退稅是國家運用稅收杠桿獎勵出口的壹種措施。壹般分為兩種:
(1)是退還進口稅,即出口產品企業用進口原料或半成品,加工制成產品出口時,退還其已納的進口稅;
(2)是退還已納的國內稅款,即企業在商品報關出口時,退還其生產該商品已納的國內稅金。
2、出口企業應持外貿部及其授權批準其出口經營權的批件、工商營業執照、海關代碼證書和稅務登記證於批準之日起三十日內向所在地主管退稅業務的稅務機關填寫《出口企業退稅登記表》(生產企業填寫壹式三份,退稅機關、基層退稅部門、企業各壹份),申請辦理退稅登記證;。
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出口貨物稅收函調管理辦法〉的公告》第五條、第六條、第十五條規定,對文件規定出口企業或供貨企業為關註企業要加強出口退稅審核的,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應要求出口企業填報《外貿企業出口業務自查表》或《生產企業出口業務自查表》。
4、退稅機關對自查表分析核查後未發現明顯疑點的,可根據審核、審批程序辦理出口退稅。核查後不能排除明顯疑點的,應通過函調系統向出口貨物供貨企業所在地縣以上稅務機關發函調查,並依據復函情況按規定進行處理。
擴展資料:
7種情形可延期申報出口退稅,這7種特殊原因包括:
(1)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被盜、搶,或者因郵寄丟失、誤遞;
(3)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辦理業務或者檢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4)買賣雙方因經濟糾紛,未能按時取得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5)由於企業辦稅人員傷亡、突發危重疾病或者擅自離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稅申報憑證;
(6)由於企業向海關提出修改出口貨物報關單申請,在退(免)稅期限截止之日海關未完成修改,導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貨物報關單;
(7)有關政府部門在出口退(免)稅申報期限截止之日後才出具出口退(免)稅申報所需憑證資料。
鳳凰網-稅務總局:核查關註企業無疑點可依程序辦理出口退稅
人民網-7種情形可延期申報出口退稅
百度百科-出口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