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內容]
壹、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和征收範圍
壹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1、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依照《企業所得稅法》 (2007 年3 月16 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的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2、扣繳義務人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
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
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法》,不是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二企業所得稅征收範圍
居民企業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立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企業所得稅稅率
企業所得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符合稅法規定情形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 0%。
另外,稅法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 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 %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企業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是企業所得稅的計稅基礎。
應納稅所得額=每壹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非居民企業取得符合稅法規定情形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⑴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⑵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後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⑶其他所得,參照上述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壹致時,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壹收入總額
收入總額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
⑴銷售貨物收入;
⑵提供勞務收入;
⑶轉讓財產收入;
⑷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⑸利息收入;
⑹租金收入;
⑺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⑻接受捐贈收入;
⑼其他收入。
二不征稅收入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⑴財政撥款;
⑵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⑶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三免稅收入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⑴國債利息收入;
⑵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⑶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⑷符合規定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四準予扣除項目
1、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⑴成本
⑵費用(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
⑶稅金(指銷售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消費稅、資源稅、城建稅、教育稅附加、土地增值稅、關稅等,不包括增值稅)
⑷損失:營業外支出、經營虧損、投資損失、其他損失
⑸其他支出
2、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3、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
4、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準予扣除。
5、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作為長期待攤費用,按照規定攤銷的,準予扣除:
① 已足額提取折舊的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② 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
③ 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
④ 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
6、企業使用或者銷售存貨,按照規定計算的存貨成本,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7、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凈值,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8、企業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① 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
② 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9、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可以按投資額的壹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10、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11、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
12、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壹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
五不得扣除項目
1、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⑴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⑵企業所得稅稅款;
⑶稅收滯納金;
⑷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⑸企業發生的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扣除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以外的捐贈支出;
⑹贊助支出;
⑺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⑻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2、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⑴房屋、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⑵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⑶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⑷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⑸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⑹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⑺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3、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⑴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⑵自創商譽;
⑶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⑷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4、企業對外投資期間,投資資產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5、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六特別納稅調整
1、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
2、企業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的定價原則和計算方法,稅務機關與企業協商、確認後,達成預約定價安排。
3、由居民企業,或者由居民企業和中國居民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抵於稅法規定正常稅率(25%)水平的國家(地區)的企業,並非由於合理的經營需要而對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的,上述利潤中應歸屬於該居民企業的部分,應當計入該居民企業的當期收入。
4、企業從其關聯方接受的債權性投資與權益性投資的比例超過規定標準而發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5、企業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七虧損彌補
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後年度結轉,用以後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 年。
註意:壹是自虧損年度的下壹年度起連續5年不間斷地計算;二是連續發生年度虧損,也必須從第壹個虧損年度算起,先虧先補,按順序連續計算虧損彌補期,不得將每個虧損年度的連續彌補期相加,更不得斷開計算。
聯營企業的虧損,由聯營企業就地依法進行彌補。投資方從聯營企業分回的稅後利潤,按規定應補繳所得稅的,企業如果投資方企業發生虧損,其分回的利潤可先用於彌補,虧損彌補虧損後仍有余額的,再按規定補繳企業所得稅。
企業境外業務之間(同壹國家)的盈虧可以互相彌補,但企業境內外之間的盈虧不得相互彌補。
確定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上述有關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不得扣除項目的具體規定,按照稅收法律制度規定執行。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
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是指按照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稅法關於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後的余額。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和抵免的稅額
1、企業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繳納的所得稅稅額,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額中抵免,抵免限額為該項所得依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後5 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後的余額進行抵補;
⑴居民企業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應稅所得;
⑵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取得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應稅所得。
2、居民企業從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外國企業分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外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外國企業在境外實際繳納的所得稅稅額中屬於該項所得負擔的部分,可以作為該居民企業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在稅法規定的抵免限額內抵免。
五、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二國家對重點扶持和鼓勵發展的產業和項目,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
3、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
4、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的,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場所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
六、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申報與繳納
壹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
1、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納稅年度為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納稅人在壹個納稅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使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2個月的,應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納稅人清算時,應當以清算期間為壹個納稅年度。
2、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企業應當自月份或者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預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預繳稅款。
企業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五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並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企業在報送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按照規定附送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
3、企業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4、納稅人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以人民幣計算。所得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計算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並繳納稅款。
5、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稅款由扣繳義務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時,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對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取得工程作業和勞務所得應繳納的所得稅,稅務機關可以指定工程價款或者勞務費的支付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每次代扣的稅款,應當自代扣之日起7日繳入國庫,並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6、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企業之間不得合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7、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就其與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附送年度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企業不提供與其關聯方之間業務往來資料,或者提供虛假、不完整資料,未能真實反映其關聯業務往來情況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8、稅務機關依照規定作出稅務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並按規定加收利息。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企業所得稅以納稅人取得應納稅所得額的計征期終了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當實行分月預交時,每月的最後壹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當實行分季預交時,每季最後壹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而在進行年度匯算清繳時,納稅年度最後壹日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三納稅地點
1、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註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註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2、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立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以機構、場所所在地為納稅地點。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機構、場所的,經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以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然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為納稅地點。
3、非居民企業應當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的所得稅,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由納稅人在所得發生地繳納。納稅人未依法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從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的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納稅人的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