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協議由以下雙方簽署:
甲方:(以下簡稱“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以下簡稱“出資方”)
地址:
聯系電話:
鑒於甲方擁有有價值的企業經營項目並希望獲得乙方出資,雙方經友好協商,依法訂立本協議,以茲***同遵守。
第壹條 出資數目
1.1 出資金額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資人民幣100,000元(大寫:拾萬元整)。
1.2 出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個工作日內將全部出資金額支付給甲方。
1.3 出資方式
乙方出資方式為現金支付。
第二條 分配方式
2.1 利潤分配
雙方同意,每年根據甲方上壹年度的凈利潤情況,向乙方分配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的利潤。
2.2 分配時間
利潤分配應於每年年初進行,具體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條 分配依據
3.1 分配原則
利潤分配以甲方上壹年度的凈利潤為依據,按照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3.2 計算方法
乙方當年的利潤分配金額=甲方上壹年度凈利潤×乙方出資比例。
甲方上壹年度凈利潤=當年稅後利潤-當年所得稅。
第四條 風險承擔
4.1 風險內容
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同承擔經營風險和虧損。具體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風險、政策風險、管理風險等。
4.2 責任承擔方式
甲乙雙方應根據出資比例,對經營風險和虧損承擔責任。如因任何壹方的原因導致公司發生損失或虧損,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條 協議內容
5.1 協議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5.2 協議內容
本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出資數目、分配方式、分配依據、風險承擔等方面的約定。
第六條 稅務處理
6.1 稅務處理方式
乙方出資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自行依法繳納。公司所得利潤應按照中國法律法規進行稅務申報和繳納。
6.2 稅務處理標準
本協議的稅務處理以中國的法律法規為準。如因稅務問題導致任何壹方發生損失,該方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經營風險
7.1 經營風險概念及影響因素:
公司的經營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變化、政策調整、管理失控等因素導致公司無法獲得預期的利潤或發生虧損。乙方應對此有充分了解並自行承擔相應風險。
第八條 合同條款本協議的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於出資數目、分配方式、分配依據、風險承擔等方面的約定,以及違約責任和解決方式等。若因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爭議本協議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補充,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對協議內容有任何疑問或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果,任何壹方均有權向約定的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以解決爭議。此外,本協議的簽訂、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內地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