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噸稅也叫噸位稅。外國籍船舶進出港口時,海關對其凈噸位征收的稅款。主要原因是外國船舶在本國港口行駛時使用港口設施和航標,如燈塔、航標等,要繳納壹定的費用。因此,有些國家也稱噸位稅為燈塔稅。
外商租用的在中國註冊的船舶、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使用的在中國註冊的船舶、中國租用的出海航行和從事沿海貿易的外國船舶,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噸稅。征收噸位稅的船舶經特別批準在我國未設海關的港口航行的,由地方稅務局征收。?
擴展數據
從中國境外港口進入國內港口的船舶,按照《暫行條例》所附的噸位稅目稅率表征收噸位稅。根據船舶凈噸位,稅目分為四檔:不超過2000凈噸、2000至1萬凈噸、1萬至5萬凈噸、5萬凈噸以上;稅率根據船舶凈噸位和噸稅執照期限設定,分為普通稅率和優惠稅率。
海關發現少征稅款或者漏征稅款的,應當自應稅船舶應當納稅之日起壹年內補稅。但是,應稅船舶違反規定因而少繳稅款或者漏繳稅款的,海關可以自應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追繳稅款,並從應繳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繳稅款或者漏繳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海關發現多繳稅款的,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應稅船舶辦理退稅手續,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納稅船舶發現多繳稅款的,可以自繳納稅款之日起三年內,書面要求海關退還多繳稅款,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海關應當自受理退稅申請之日起30日內核實並通知應稅船舶辦理退稅手續。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噸位稅法
百度百科-船舶噸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