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28日:東莞、佛山、中山、江門。
2003年8月20日:廣州、深圳、珠海、惠州。
2003年9月1日:上海和北京
2004年6月5438+10月1:汕頭、潮州、梅州、肇慶、清遠、雲浮。
2004年5月1:汕尾、茂名、湛江、陽江、韶關、揭陽、河源(至此廣東省全部開通)。
2004年7月1: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寧波、臺州、福州(僅限市區)、廈門、泉州。
2005年3月1:天津、重慶(限15縣)
2005年165438+10月1:成都、濟南、大連、沈陽。
2006年5月1:南昌、長沙、南寧、海口、貴陽、昆明。
2007年6月5438+10月1:石家莊、鄭州、長春、合肥、武漢。
截至2007年6月5438+10月1,內地已有28個城市納入(港澳個人遊計劃)。
辦理手續(港澳通行證):
獲取申請表:
居民持身份證和戶口本到當地出入境管理機關領取《中國公民往來港澳通行證》,國家工作人員等需出具意見。
16周歲以下居民,申請時必須有父母或法定監護人陪同。
填寫申請表:
申請表應用藍黑色或黑色鋼筆填寫。
申請表應包括姓名、身份證號、家庭住址、申請類型、申請理由等。
身份證必須填寫18位數字。
身份證、戶口本復印,拍照:
填寫申請表後,申請人應在申請表背面粘貼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和戶口簿個人資料。申請人在申請表上貼壹張近期正面白色、正面光滑的免冠半身照片,照片尺寸為48×33毫米。服務大廳裏有壹個照相服務點。
付款:
根據本人選擇的簽註類型,申請人應在出入境管理局下屬的服務大廳或建設銀行繳納個人旅行證件工本費和簽註費。
收費標準:
往來港澳通行證每證100元。
壹次有效簽註每證20元。
兩次有效簽註每卡40元。
有效期1年及以下,多次有效簽註每卡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簽註每卡150元。
有效期2至3年(不含),每200元多次有效簽註。
有效期3年以上(含),每卡300元多次有效背書。
各地略有不同,以當地出入境管理局公布為準。
向員工提交信息:
申請人應在服務臺出示繳費發票、填寫完整的申請表、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並回答民警的相關詢問。
完成申請程序後,警察會給妳壹張收據,上面有壹個工作電話號碼。
證據收集:
根據規定,往來港澳通行證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首次辦理的,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未首次辦理的,申請人可撥打回執上的咨詢電話查詢辦證進度。
適用範圍: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審批簽發管理條例》第壹章第二條規定的下列條件,可以申請港澳通行證及簽註。
探親: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門探親:
親屬是香港、澳門永久居民或非永久居民。
居民個人赴香港或澳門旅遊(以下簡稱“個人遊”)地區的常住居民可以探望的親屬為:配偶、父母、子女。
不提供“個人遊”的地區的永久居民也可以看望他們的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叔叔、阿姨、侄子和侄女。
符合上述條件的內地居民,其配偶及未滿16周歲的子女可申請赴香港或澳門探親。
2.親屬是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區聯絡辦公室、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澳門)特區部隊的工作人員。
商業:
內地居民因公往來香港、澳門,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在內地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工作的內地居民,由所在單位派往香港或者澳門從事經營活動。
企業是指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其他單位是指:在國家主管部門註冊並在稅務機關登記的事業單位;外國(地區)駐華新聞機構;駐華使領館和外國(地區)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律師事務所,私立學校,私立醫院。
個體工商戶前往香港或者澳門從事經營活動。
駕駛專用車輛往返於內地與香港、澳門之間。
團隊旅行:
內地居民通過參加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前往香港或澳門旅遊。
個人旅行:
獲準個人遊地區的永久居民個人前往香港或澳門。
短期居留:
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香港或澳門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香港或澳門短期居住:
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前往香港就讀、工作、培訓、勞務或投靠親屬。
被澳門大學錄取到澳門留學的人。
經澳門公安警察批準赴澳門勞動並有親屬陪伴的。
經澳門社會文化部門批準,到澳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工作。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需往來香港或澳門:
內地居民因就醫、治喪、參加訴訟、考試、個人學術交流、參加展覽等確需往來港澳的。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大陸後需要往來港澳。
持短期居留簽註通行證的內地居民,進入澳門後需要往來香港。
認證單位: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宣布,自2006年4月10日起,實施《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受理、審批和簽發管理規定》,同步出臺內地居民短期往來港澳10措施。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介紹,為適應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的發展,制定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註受理、審批和簽發管理規定》,推出10項便民利民措施:
增加1年和1年1次的團體旅遊簽註、個人旅遊簽註和其他簽註,讓申請人在1年內自由選擇出行時間。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內地居民赴港澳經營勞務申請的答復時限由目前的20天縮短至10個工作日。
取消內地居民遺失港澳通行證重新申請時需要登報聲明,申請人只能提交掛失聲明的規定。
增加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的條件。因參加喪事等特殊原因申請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內地居民,以及在澳門學習或者工作的人員,可以申請前往香港。
持港澳通行證從深圳或珠海口岸出境的內地居民,如發現證件上的簽註信息有誤,可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簽證處申請換發同壹簽註。
內地居民因遺失或損壞往來港澳通行證,可通過香港或澳門的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簽證處申請辦理出入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在香港、澳門學習、就業或培訓的內地居民及其親屬,返回內地時,可向停留簽註受理或審批部門重新申請旅行證和停留簽註。因特殊情況急需返回香港或澳門的申請人,也可向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簽證處申請返回深圳或珠海的出入境許可。
在香港、澳門就讀、就業、培訓的內地居民及其親屬,在香港、澳門停留期間,其旅行證、逗留簽註遺失或失效的,可通過香港或澳門的中國旅行社向廣東省公安廳深圳或珠海出入境簽證處申請辦理旅行證、逗留簽註。
內地居民持同壹往來港澳通行證在同壹受理部門因同壹原因再次申請簽註的,可代為申請(不含異地商務簽註申請)。
申請人年齡在16周歲以下或已滿60周歲,委托人可代為申請。
該負責人強調,隨著內地居民往來港澳通行證申請手續的簡化和便利化,壹些內地居民借機在港澳從事非法活動,影響了港澳地區的社會穩定。對此,內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加強了與港澳有關部門的密切合作,嚴防內地居民在港澳從事非法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