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需要將兩份工作的收入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2、如果兩份工作之間存在關聯關系,則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合並計算稅款;3、若為兼職工作,則兼職收入按勞務報酬所得單獨計稅;4、納稅人應持兩個雇傭單位提供的工資明細單和完稅憑證,到固定的稅務機關申報並匯算清繳個稅。
個稅的征收管理:
1、個稅申報制度:納稅人需要根據法律規定,按時向稅務機關申報其收入和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2、信息***享機制:稅務機關會與銀行、企業等機構***享信息,以便核實納稅人的收入情況;
3、稅務稽查:稅務機關有權進行稅務稽查,以確保納稅人依法納稅,對於存在偷稅、漏稅行為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4、個稅預扣預繳:雇主在支付工資時,需要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5、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中國個稅制度采取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方式,綜合所得稅率適用於工資薪金等,分類所得稅率適用於經營所得、財產租賃所得等;
6、個稅電子化管理:納稅人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等平臺進行個稅申報、查詢和繳納。
綜上所述,打兩份工的個稅無法避免被稅務機關發現,因為納稅人必須將兩份工作的收入合並計算個稅,無論是存在關聯的工資薪金所得還是獨立的兼職勞務報酬所得,都需要持相應的工資明細單和完稅憑證到指定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和匯算清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壹)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