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未建立工會的企業按工資總額的2%繳納建立工會的籌備經費。
也就是說,無論妳是否建立了工會,都需要繳納工資總額的2%用於工會的建立或者工會經費。
但近日,遼寧省下發了《關於調整建會籌備經費收繳範圍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未建立工會的企業壹律認定為消費型,繳費人無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
這個通知也得到了遼寧省朋友的驗證。自今年5月起,公司應申報的工會成立籌備基金被取消。也就是說,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不再繳納工會籌備經費。
無獨有偶,青島等地也接到類似通知:未建立工會的單位,暫不繳納工會經費。
可見,各地取消繳納工會籌建經費或工會經費。請參閱《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關於規範工會籌備經費收繳和管理的通知》第10號文件。202120:
文件中明確,籌建單位從上級工會批準成立工會的次月起,每月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上級工會撥款。
但實際操作中,各地政策執行情況存在差異。很多河南、四川、河北的朋友都反饋了。目前還沒有建立工會,還在收籌備經費或者工會經費。因此,應以當地政策為準。
02
變了!工會經費返還條件!
全額退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2021 65438+2月31到期後,中華全國總工會辦公廳近日發布延期通知:
但是,這次的延伸與以往不同。之前,小微企業申請返還工會經費的判定條件是參照《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工信部[20211]300):
但是,只有符合公告編號的小微企業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1可繼續享受工會經費全額返還。
那怎麽申請退工會經費呢?參考山西省:
壹、退貨程序
1.已建立工會組織的退回對象應提供相關材料,經市總工會審核後直接退回。
2.未建立工會組織的,在小微企業政策臨時期限內組建工會後,提供相關資料,全額返還協會成立籌備經費和當年繳納的工會經費。
二。返回時需要提供的信息
1、小微企業工會經費(預備費)返還申請審核表;
2、當年已上繳工會經費(建設基金)的完稅證明;
3、成立工會組織的批準文件或工會證明;
4.工會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
5.代理人的身份證。
以上材料1份,均加蓋企業公章和工會公章。
已建立工會組織的返還對象,返還工會經費所需資料應向市總工會財務部門報告;未建立工會組織的,聯系市總工會組織部完善會議成立資料,提交經費返還資料。
註意,各地區工會經費返還所需的程序和材料可能有所不同。詳情請咨詢當地總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