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車過戶程序賣方需要準備的手續:
(1)原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2)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3)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4)原始購車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各1張;
(5)購置稅完稅證明;
2、汽車過戶程序買方需要準備的手續:
(1)新車主身份證原件1張、復印件3張或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壹張;
(2)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
(3)限購地區還需準備個人小客車配置指標原件壹張,復印件3張;
(4)如果買方是外地戶口上當地牌照,另需有效期內暫住證;
3、汽車過戶程序過戶;
4、汽車過戶程序上牌;
5、前往車管所,或車管所駐二手車交易市場處辦理上牌流程;
6、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
7、查驗違章,通過後,持相關的證件和機動車註冊、轉移、註銷登記表/轉入申請表與過戶票到相關的窗口辦理,交付原來的車輛手續和車輛號牌、選號、出新的行駛本、稅務登記證、新號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同提出申請,確認申請信息,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行駛證、變更前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和***同所有的公證證明,但屬於夫妻雙方***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結婚證或者證明夫妻關系的居民戶口簿。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變更事項,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變更後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遷出地和遷入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