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的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準。
從全國各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來看,首個月最低工資標準在2000元及以上的地區增加到15。
這些地區分別是上海(2590元)、深圳(2360元)、北京(2320元)、廣東(2300元)、江蘇(2280元)、浙江(2280元)、河北(2200元)、天津(2180元)、山東。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職員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職員工。最低工資標準壹般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準每三年調整壹次。
綜上所述,最低工資標準是為了維護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合法權益,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中包含的工資包括勞動者個人按規定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包括支付給勞動者的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每小時最低工資適用於非全時就業的工人。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條例》第七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不同行政區域的最低工資標準可以不同。
第八條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制定,提出方案報勞動保障部。方案內容包括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的依據、適用範圍、制定標準及說明。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收到建議方案後,應當征求中華全國總工會和中國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的意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可以對該計劃提出修改意見。收到方案後14天內未提出修改意見的,視為同意。